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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征集拟收回收购平顶山市市本级存量闲置土地的公告

河南平顶山 全部类型 2025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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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 公开征集拟收回收购平顶山市市本级 存量闲置土地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 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省 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运用地方政府专项 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5]17 号) 文 件要求,自****起,在平顶山市市本级 (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 范围内向社会公开征集拟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现将有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一、 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拟收回收购的存量闲置土地,须在2024年11 月7日之前供应,纳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存量闲 置土地清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 宅用地和商服用地(优先); (二)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 (三)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的 土地; 1 (四)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 (五)其他用途的土地。 二、 确定方式 根据申报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 管系统存量闲置土地清单,综合考虑企业意愿、市场需求、 地块条件等因素,确定拟收回收购意向地块。 对拟收回收购并纳入土地储备计划的地块,由市自然资 源综合保障中心委托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对拟收回收购 地块开展土地市场价格评估,相较企业土地成本,就低确定 收地基础价格。根据市场形势、合同履约情况等,由市土地 管理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确定基础价格下调幅度,与土地使用 权人协商一致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确认予 以收回收购。 三、 申报时间和方式 (一) 申报时间 ****-****。 (二) 申报方式 平顶山市市本级(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城乡一体 化示范区、高新区)范围内,凡有收回收购意向并符合上述 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自主申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 统存量闲置土地清单详情可咨询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各申报企业在申报时间内填写《平顶山市市本级收回收 购存量闲置土地申报表》(详见附件),将申报表电子版和加 盖公章的pdf版报送至市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邮箱 2 (****@126.com)。 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科: ****; 市 自然资源和 规划新 华分 局:****; 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卫东分 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湛 河分 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示范区分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高新分局:****。 附件: 平顶山市本级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报表 I0*020096 3 附件 填报日期: 宇 号 权利人名称 地块位置 土地用途 面积/平方米 合计(亩) 合同编号 电子监管号 合同签订 日期 总价款 每平方米/ 元 抵押情况 查封情况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申报企业(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平顶山市市本级拟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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