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资渝高速公路项目补充用地和调整用地组卷报批技术服务
招标文件补遗书(第001号)
本补遗书以《成资渝高速公路项目补充用地和调整用地组卷报批技术服务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为基础,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一步对招标文件内容予以完善和补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执行的依据,若招标文件与补遗书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1.1项资质要求中“(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2)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修改为:“(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2)具有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二、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1.3项信誉要求中“(1)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查询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修改为:“(1)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查询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人信誉情况表中“1.投标人(单位)在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结果网页截图扫描件。(事业单位除外)”。
四、本次招标开标时间不作变更。
招标文件中与上述内容相同的其他地方均作相应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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