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
答疑澄清(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我公司代理的黔南州****作如下澄清:
一、修改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3.1条(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录1 第(2)条”、“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条 分值构成”、“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2.2.4(1)条”评分内容、“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2.2.4(4)条”评分内容,详见澄清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延期至****23:59时。
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10时30分。
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本次答疑澄清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各潜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答疑澄清等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有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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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预览:
澄清内容.pdf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