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4滁州****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S14滁州****
问题1、根据安徽省高速救援清障车吨位标准,轻型重质量小于4500KG,中型总质量在4500KG-至12000KG,重型货车总质量大于12000KG,适合高速救援车辆分类,确保救援服务的有效性和效率。招标文件中中型清障拖车9t-12t,重型清障车30t设定范围过小,不能满足各类车辆的救援工作,影响和降低救援的速度和效率。
答:本项目清障车设定是结合项目实际需求设定,不作调整。吨位以机动车行驶证中总质量为准。
问题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加分车辆投标时需要提供证明材料,第五章服务要求中的最低车辆配备是否需要提供证明材料,请明确
答: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中救援车辆要求(最低配置)中要求的车辆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中标后按要求配备即可。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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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