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机场改扩建安全能力提升建设工程-消防执勤点、综合物资库工程监理服务(二次)招标文件答疑文件
问题: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2.1 监理大纲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能力、经验和业绩综合评审: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监理业务评价手册扫描件,若上述材料不能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或要求的其他内容的,可补充提供业主方加盖鲜章证明函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2.2.1 监理资信 业绩 近五年来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监理业务评价手册扫描件,若上述材料不能体现要求的全部内容的,可补充提供业主方加盖鲜章证明函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5资格审查资料: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部分:“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2)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应附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3。其中,类似项目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原件扫描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原件扫描件。”
请问:
招标文件中业绩证明材料有不一致处,总监及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是否是以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监理业务评价手册扫描件,若上述材料不能体现要求的全部内容的,可补充提供业主方加盖鲜章证明函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要求为准
招标人回复:业绩证明材料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为准。
注:本答疑文件未涉及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修改,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作顺延。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