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室2,美术教室2,劳动教室2,实验室2装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
发布日期:**** 15:43
招标条件
音乐教室2,美术教室2,劳动教室2,实验室2装修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6.762578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1、工程名称:音乐教室2,美术教室2,劳动教室2,实验室2装修项目。 2、工程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学校内。 3、招标内容:音乐教室2,美术教室2,劳动教室2,实验室2装修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167625.78元。 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壹个标段。 5、工期要求:2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范围 | 音乐教室2,美术教室2,劳动教室2,实验室2装修项目;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 09:00 至 **** 17:00 |
获取方式 | (一)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 1、单位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电话及邮箱)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及无在建承诺书。 以上资料的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qq.com邮箱(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名称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带至现场报名(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 3号楼17楼),经审核无误后发布磋商文件(报名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核依据)。如有缺项(正在办理年检或变更时须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或有无效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合格。投标单位必须保证提供资料属实,如有虚假,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二)获取磋商文件: 1、公告时间:****—2025年7月11 日 2、报名时间:同公告时间(下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方式:邮箱或现场报名 4、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于上述时间内通过邮箱****@qq.com发送报名资料或至现场参与购买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00元,报名成功后由工作人员邮件通知,支付宝缴纳,售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 14:30 |
递交方式 | 纸质文件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 14:30 |
开标地点 | 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徐州市**** |
其他
现有音乐教室2,美术教室2,劳动教室2,实验室2装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投标。点击登录查看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一)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下午14: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截止接收时间:****下午14:30(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3、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徐州市****。 (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下午14:30(北京时间)。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徐州市****。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投标人直接送交或投标人通过邮寄。 联系人:史硕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3 号楼17楼 (四)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终止招标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六)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敬请留意,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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