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山镇鄣城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二期公开招标公告(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接山镇鄣城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二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2.2项目名称:接山镇鄣城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二期;
2.3建设地点:东平县****
2.4建设规模:建设冬暖式大棚9个,单体宽18米,高6米,长115米,总面积18630平方米,及配套水电等附属设施;
2.5工期要求:50日历天;注: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411.195107万元;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未被“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4.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时间:自****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点击登录查看驻地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泰安市****
联系人:袁工
电 话: 0538-8250682
8.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袁工 联系方式: 0538-8250682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监督单位:东平县****
9.其他补充事宜
9.1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录“https:****。
附件: 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