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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咨询服务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陕西汉中 全部类型 2025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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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南郑区****
品目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行政区域 南郑县 公告时间 **** 15:47
首次公告日期 **** 更正日期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元策慧经办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 南郑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汉中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附件:
附件1 南郑区****(****20250704002)-文件集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郑区****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更正,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时间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0:00:00,更正为:****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10:00:00,更正为:**** 10:0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项

(六)本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

(七)各供应商应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采函[2023]14号文”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八)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U盘注明单位名称)编辑目录和页码(响应文件内容须与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文件内容保持一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南郑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汉中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元策慧经办

电话:****

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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