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 **** |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红寺堡区2024-2025年中央财政”三北”工程巩固防沙治沙成果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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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红寺堡区2024-2025年中央财政”三北”工程巩固防沙治沙成果项目二标段 | 分包类型: | 工程类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 | ****.13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是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或政策依据):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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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须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2025年7月-2026年10月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执行
涉及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项目经理、工程进度、工程计量方式、工程变更、竣工验收、质量保证等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其他商务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按照项目建设进度、验收等情况,分三次支付,第一次支付40%,第二次支付40%,剩余工程款待审计结算(或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完。
交付标准和方法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工程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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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价 | 项目概况 | 施工工期 | 质量 | 工程质量标准及详细要求 | 备注 |
1 | B****-防沙治沙工程施工 | 红寺堡区2024-2025年中央财政“三北”工程巩 固防沙治沙成果项目二标段 | 红寺堡区2024-2025年中央财政“三北”工程巩固防沙治沙成果项目 | 1 | ****.13 | 对5859.8亩灌木采取补播的措施进行管护,灌木种子为柠条 | 1年 | 合格 | 按照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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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工程类
项目名称红寺堡区2024-2025年中 央财政“ 三北” 工程巩 固防沙治沙成果项目
保险按照具体工程合同执行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执行
涉及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项目经理、工程进度、工程计量方式、工程变更、竣工验收、质量保证等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2%向发包人缴纳建设履约保证金或者第三方机构保单、保函等。
甲方责任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乙方责任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违约责任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不可抗力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项目概况对5859.8亩灌木采取补播的措施进行管护,灌木种子为柠条。
争议解决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合同生效及其他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验收方案附件):
其他按照具体工程合同执行
工期2025年7月-2026年10月
施工地点红寺堡城区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按照工程建设进度、验收等情况,分三次支付,第一次支付40%,第二次支付40%,累计支付工程款至合同价款的80%,剩余工程款待审计结算后一次性支付完。
交付标准和方法按照具体工程合同执行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按照具体工程合同执行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工程类细则类别
工程类细则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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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磋商报价 | 10.00 | 磋商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磋商报价得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10×10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报价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 |
2 | 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方案) | 10.00 | 包括施工期间对上班工作等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制定的方案详细完善、科学、规范、全面,可实施性强,能够很好的满足采购方要求的得10分;施工方案编制合理,制定的方案较为详细完善、科学、规范、全面,防护措施得当的得7分;施工方案编写完整基本完善科学的、防护措施基本合理的得4分;施工方案制定的方案不完善,脱离项目实际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3 | 施工组织设计(2.施工管理体系) | 10.00 | 施工组织管理体系科学,能够有效实施管理工作;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施工设备、各专业工种人员的配备以及劳动力配置精准的得10分;施工管理方案人员、设备等安排比较科学合理,满足项目施工要求的得7分;有施工管理及人员配置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项目的得4分;施工管理方案不完整有缺失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4 | 施工组织设计(3.项目实施进度) | 10.00 | 项目实施进度时间安排详细完备、工期安排计划精准、工程进度的组织措施合理,从技术准备、熟悉施工现场、加强与采购单位的联系等方面,能够有效实施管理工作,完全满足采购人施工要求的得10分;施工进度计划和时间安排、思路比较清晰、总体进度计划安排比较合理,符合本项目实施要求的得7分;总项目进度时间安排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项目施工要求得4分;项目进度时间安排不明确思路不清晰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5 | 施工组织设计(4.施工质量保障) | 10.00 | 对施工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制定完整、科学严谨、方案规范、全面、能够实现项目工程质量保证,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10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完整、可实施性强,施工质量管理方案满足项目施工要求得7分;施工质量管理方案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基本完善合理的得4分;施工质量控制措施不完善、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6 | 施工组织设计(5.应急措施) | 10.00 | 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制定完善详细、严谨、有可操作性,方案科学合理的得10分;方案完整、规范、全面、可实施性强,能够满足采购方需求的得7分;方案内容阐述条理明确,方案编写满足采购方基本需求的得4分;应急措施过于简单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7 | 施工组织设计(6.合理化建议) | 10.00 | 针对本项目特点提出合理化的技术建议,投标人对项目的认识与理解、思路清晰、内容合理,完全符合本项目实施要求的得10分;对项目施工特点了解,技术措施比较合理,项目措施比较完整的得7分;有项目施工管理措施基本合理完整的得4分;项目施工管理措施不完善有缺失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8 | 养护管理和工程保修服务方 | 15.00 | 响应文件对养护管理和工程保修服务方案有明确方案,思路清晰、内容详尽,完全符合本项目内容要求的得15分;总体方案完整,内容比较合理、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得11分;方案基本完善可行的得7分;方案思路模糊,各部分内容不合理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9 |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情况 | 5.00 | 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 其中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其余各岗人员按规定配齐得3分,缺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人员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相应部分,否则不得分。) |
10 | 类似业绩 | 10.00 | 投标人2022年7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业绩的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5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相对应的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 |
合计: | 100.00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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