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第16号令)、镇雄县****点击登录查看食堂和学生宿舍改造工程”(该工程已报镇雄县****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发包范围和技术标准: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报名时获取工程量清单和技术标准)。
三、申请人资质要求
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参加政府招标或者邀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报名证件要求
符合资质要求的申请人,携带以下证件材料于****至****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到场登记报名,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报名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劣迹,未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主管人员没有职业犯罪记录。投标企业应在中国裁判文书上自行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5.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6.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施工安全保证书。
以上材料须准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报名时交李子初级中学留档保存。
五、开标
1.开标时间:****9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
3.资格审查: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供审验,按报名时的顺序装订成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包办法
发包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第16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最接近投标人现场报价的均价者为第一中标人。
中标单位若在公示期无异议,需在获得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到点击登录查看签订施工合同,按要求组织人员、机械、材料进场施工,在规定工期范围内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八、工程款拨付方式
全部食堂及宿舍项目改造完成由学校组织初验,合格后报上级部门组织终验,竣工验收合格通过后由教育体育局拨付全部项目款。
九、需交费用
1.投标保证金:2000.00元。
2.缴纳时间:****至****
十、投标保证金账户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竞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报名费交纳信息如下:
户 名:点击登录查看
账 号:****0012
开户行:镇雄县****
金 额:¥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注:申请人在开标前需携带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及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点击登录查看财务处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原件须附在竞价文件中,未中标者持收据在7个工作日内到学校出纳室退取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中标者中标后不签订相关服务协议,则作为违约金处理不在退还。
十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至7月16日
报名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总务处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吴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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