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实验动物中心购置鼠笼(****)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实验动物中心购置鼠笼(****)):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哈尔滨同业科技有限公司在开标后30日内未缴纳代理服务费,未联系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我机构多次催办后仍未进行履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现将原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排名第二的供应商:黑龙江泰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实验动物中心购置鼠笼(****))代理服务费金额:0.3168(万元),更正为:0.348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实验动物中心购置鼠笼(****))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哈尔滨同业科技有限公司,更正为:黑龙江泰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1(实验动物中心购置鼠笼(****))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264,000.00元,更正为:290,000.0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项
合同包1(实验动物中心购置鼠笼(****)):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评审价格 | 最终报价 (总价-元)/(优惠率-%)/(折扣率-%)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备注 |
---|---|---|---|---|---|---|---|
哈尔滨同业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64,000.00元 | 264,000.00元 | 1 | 1 | |
黑龙江泰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90,000.00元 | 290,000.00元 | 2 | 2 | |
哈尔滨市天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92,500.00元 | 292,500.00元 | 3 | 3 | |
黑龙江誉恒兽医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93,000.00元 | 293,000.00元 | 4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保健路14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哈尔滨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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