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少]【澄清答疑】溧水区锦和家园三期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澄清答疑】溧水区锦和家园三期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 ||||||||||||||||||||||||||
标段编号 | LSFJ****-03HWGH | 标段名称 | 变配电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 ||||||||||||||||||||||||||
公告开始时间 | **** | 公告结束时间 | ****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公告信息 | 澄清修改公告 (溧水分中心) 溧水区锦和家园三期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变配电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澄清修改公告(第2次) 标段编号:LSFJ****-03HWGH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17:30 一、澄清修改内容 针对****16:46发出的澄清公告作补充说明:1、鉴于本次招标标段为货物标,招标文件P5:3.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应为货物采购业绩,电力施工总包业绩(其中含变配电设备采购2400万及以上)不符合招标文件业绩要求;2、投标人须提供金额在24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变配电设备货物采购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在本次答疑前回复意见与本次答疑不一致的,均以本次答疑意见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说明 三、联系方式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 09:00 未改变。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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