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法律尽职调查服务采购。
2.项目内容:点击登录查看拟选取1家律师事务所对其子公司“合肥徽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引入的战略投资者(下称“拟合作企业”)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3.资金来源:自筹。
4.项目预算:4万元(含税)。
5.最高限价:4万元(含税)。
6.标段划分:1个。
7.评标办法:采用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最低价评审方法。
8.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拟合作企业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二、服务内容
对拟合作企业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出具以****作为尽调基准日的尽职调查报告,具体工作范围,应符合一般行业惯例和行业标准指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背景调查:目标企业主体资格及历史沿革、股权结构、组织结构、治理结构、人力资源等。
2.法律调查:经营资质、主要资产、项目建设、债权债务、经济合同、关联交易、税务、劳动关系、环保及安全生产、未决诉讼和仲裁事项、法律风险提示及建议。
3.关联企业调查:主要包括目标企业所有全资或控股子企业、分支机构、参股企业的合法设立、经营的有关说明和证明文件。
4.采购人的其他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经相关国家机关批准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资信状况良好,在近5年未因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如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提交包含上述内容的承诺函);
4.近3年内(****至今)完成过不少于5项法律尽职调查业务,其中1项需为承担行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法律尽职调查业务(提交业绩证明信息的合同关键页或报告关键页);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律师执业证且必须为报价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近3年内(****至今)完成类似尽调项目业绩不少于2项(提供项目负责人律师执业证、****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及业绩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组成
1.本项目按照固定总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调查费、交通住宿费、报告编制费等为完成本次尽职调查报告编制的全部费用。
2.本项目以总价报价最低者中标,如最低价出现多个单位报价相同的,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若有效报价低于所有有效报价平均值的70%,将被视为低于成本价,其报价无效。
五、付款方式
本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编制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三十日内支付合同金额。
六、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允许采用邮寄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9时00分)寄达(邮寄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点击登录查看收,电话:****)。
(1)寄达时间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而不是以“邮戳为准”,逾期寄达的响应文件,将被采购人拒绝接收;
(2)供应商因为递交地点发生错误而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被采购人拒绝接收;
(3)响应文件需密封处理,信封上需注明报价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并加盖公章。未按照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采购人拒绝接收。供应商自行承担邮寄过程中响应文件破损及密封不合格引起的不利风险。
七、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八、公告期限
本询价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7日。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0551-****
地 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
附件:点击登录查看法律尽职调查服务采购报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