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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驻马店热电有限公司生产副产品销售项目(一年)(Ⅰ标段)询价交易公告

河南驻马店 全部类型 2025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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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交易信息公告
发布时间:**** 18:20:00
所属商铺:点击登录查看商铺

点击登录查看向国能e电平台承销商进行询价销售,请有意向参与的单位仔细阅读询价文件,按要求办理相关事宜,慎重报价。

一、项目概况与范围

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生产副产品销售项目(一年)(Ⅰ标段)询价

2.取货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3.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 数量(吨) 最小交易量(%)
原灰 150000 100
产品名称 数量(吨) 最小交易量(%)
干渣 90000 100
产品名称 数量(吨) 最小交易量(%)
脱硫石膏 110000 100

4.报价保证金金额及支付方式:50000元 / 仅支持线下

5.资源上架时间:**** 18:30:00

6.报价保证金支付截止时间:**** 09:59:30

7.报价时间:**** 17:00:00 至 **** 10:00:00

8.取货日期:**** 00:00:00 至 **** 23:59:59

9.询价方式:线上

10.成交判定:以“价格高、报价早”的规则对报价客户进行排序,系统自动判定成交。

二、联系方式

1.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2.联系电话:****

3.发布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4.技术支持电话:**** 或 ****

三、询价邀请书

各发电副产品客户单位:

1、点击登录查看生产副产品销售项目(一年)(Ⅰ标段),现采用询价方式确定客户单位,该项目由点击登录查看组织询价,项目具备实施条件,现正式邀请贵单位就此次销售项目提交有竞争性的密封报价。

2、产品范围:本次询价为2025-2026年点击登录查看粉煤灰、炉渣、石膏销售,即****至****点击登录查看预计产生的粉煤灰15万吨、炉渣9万吨、石膏11万吨进行销售,粉煤灰采用Ⅰ标段承运一天,Ⅱ标段承运两天,双方轮流交替承运的方式进行。Ⅰ标段成交单位拉运粉煤灰满15万吨后停止拉运粉煤灰。合同期内发包人产生的全部炉渣和石膏由Ⅰ标段成交单位负责拉运。Ⅰ标段成交单位需提供驻厂石膏库铲车1辆;Ⅱ标段成交单位需提供石膏库铲车司机至少1人、放灰等人员至少8人,本项目所需至少9人费用由Ⅰ标段成交单位与Ⅱ标段成交单位协商解决。粉煤灰、炉渣和石膏由成交单位自行组织车辆到厂拉运,要求石膏铲车为国三及以上或新能源车辆,副产品运输车辆为国六或新能源车辆。

3、 客户资格要求:详见第四条《询价须知》第3条“合格的客户单位”。

4、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平台缴纳报价保证金后下载询价文件。

5、 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报价地点:客户采用线上报名及报价方式,报名、报价网址为https://epower.ceic.com/,(技术支持电话****)。客户须按第二章第5.3条规定的内容准备好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作为附件在申请客商关系时上传,通过审核后建立客商关系。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4时。合格的客户缴纳报价保证金后,按报价说明在系统内报价,报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报价截止时间前30秒,报价提交截止时间:****10时。

询价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四、询价须知

1.定义

1.1项目:点击登录查看生产副产品销售项目(一年)(Ⅰ标段)。

1.2发包人:指发包单位。本项目发包人为点击登录查看

1.3客户单位:签订和执行合同的成交单位。

1.4服务:指询价文件规定的客户须承担的有关服务(若有)。

1.5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的结果如何,询价响应单位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询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2.项目操作方式

按照《国家能源集团发电固弃物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询价方式,择优选定销售单位。

3.合格的客户单位

3.1 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报价单位不得同时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询价活动。

3.2 能提供本项目销售服务的国内企业并具有单独签订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3.3 客户单位应具有容量不低于50000吨的自有封闭储仓或租赁储仓(必须提供租赁合同),并附相关证明文件(如产权资料、图纸、批复、环保备案、照片等)。

3.4 客户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固体废物治理”,营业执照登记日期须在本询价项目国能e电资源发布日期之前。

4.客户单位近二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客户,禁止参与报价:

4.1违反电厂现场安全环境等各项管理规定,造成人身、设备、环保、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等严重后果的,包括同一实控人下的其它公司;

4.2将电厂粉煤灰掺假冒充、以次充好且仍以原厂名义、等级销售,造成严重后果的;

4.3因销售承包商自身原因导致,履约能力较差,直接或间接给电厂带来严重损失的;

4.4有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干扰、破坏询价(或招投标)工作纪录的;

4.5有严重的资信不良纪录的。

4.6 特别申明:按照信誉、注册资金、综合实力等条件择优入围;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围资格。

5.询价文件的构成

5.1询价文件由下述内容组成:(1)询价邀请书;(2)询价须知;(3)合同、技术协议、安全管理协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书格式文本;(4)报价文件格式。

5.2询价响应单位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要求,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并对询价文件的要求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5.3报价文件由下述内容组成:

(1)报价承诺函;

致:点击登录查看

我方(报价单位名称)已详细阅读了贵方点击登录查看生产副产品销售项目(一年)(Ⅰ标段)的询价文件,并正式授权我公司的(被授权人姓名)以本公司名义,全权代表我方自愿参加上述项目的报价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向发包人郑重承诺如下:

1、 我方已详细阅读了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完全清晰理解全部内容,不存在任何误解之处。

2、我方同意询价文件中所提到的无效报价条款,否则,同意被废除报价资格。

3、我方承诺所提供的一切报价文件经已认真严格审核,内容均为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且毫无保留,绝无任何遗漏、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若出现违背诚实信用和无如实告知之处,同意被废除报价资格并接受相关的处罚。

4、我方所提供的报价均具充分的合理性和准确性,保证不存在恶意报价行为。

报价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报价单位代表: (签字)

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地址:

(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并要加盖企业公章;

点击登录查看

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系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本公司经营范围、资质范围内的项目投标、报价等活动,与贵公司签署和活动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同、技术协议、安健环协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书等一切文件及处理项目现场管理等所有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本授权委托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单位: ,职务: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登记日期须在本询价项目国能e电资源发布日期之前;

(4)容量不低于50000吨的自有封闭储仓或租赁储仓(必须提供租赁合同),并附相关证明文件(如产权资料、图纸、批复、环保备案、照片等);

(5)能圆满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组织及技术保证措施(运输能力、储存能力等)。

6.报价要求

6.1报价一律以人民币币种报价,报价为含税单价(税率为13%)。报价中应包括完成询价文件所确定的范围的全部内容, 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全部费用。

6.2此报价内容作为发包人对询价响应单位报价文件评审的依据,但不限制发包人以其他方式签订销售合同的权力。

6.4以可调整的价格(单价)和总需求量提交的报价将作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

7.报价保证金

7.1发包人收取报价保证金是为免除因报价单位不履行诺言或违反询价、报价过程有关规定而对自身造成的风险。

7.2报价保证金为5万元。由点击登录查看对报价单位收取。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账号:****26901

纳税人识别号:****91439X

银行行号:****

(请注意:请勾选实时汇款)

7.3询价工作结束后,对于未获得签约资格的单位,将于30天内全额退还报价保证金;对于获得签约资格的成交单位,报价保证金可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8.报价采用线上报价方式,报价网址为https://epower.ceic.com/。见“客户报价操作说明”报价客户按报价说明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

9.在提交报价文件及报价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9.1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截止期之后提交报价文件的;

9.2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9.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9.4询价响应单位资格条件不符合本章第3条“合格的客户”规定的进行询价响应的;

9.5明显不符合询价文件所标明的技术标准,且存在实质性偏离的;

9.6报价文件的响应与事实情况不符或存在虚假行为的;

9.7询价响应单位未按照规定支付报价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9.8报价低于6.5条款约定的下限或明显背离市场价格。

9.9询价文件规定的属于无效报价的其他情形。

10.报价文件的评审

10.1发包人按规定举行询价评审会,接受公司纪检监督,询价响应单位无需出席。

10.2评审办法说明

10.2.1按照报价单位有效报价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取中选人,由系统自动判别。询价以“价格高、报价早”作为评审原则(价格以综合总价进行判别),询价时若出现相同价格,以报价早确定中选单位。本项目粉煤灰最终合同签订单价以Ⅰ标段和Ⅱ标段粉煤灰最高成交单价为准。

10.3.本次询价成交单位须接受询价单位的拉运计划安排。

10.4若本项目参与交易的客户少于三家,系统自动流拍;若有效报价单位不足2家,发包人亦有权中止本次询价活动,询价活动整个过程中,如遇其它特殊情况,发包人亦有权中止本次询价活动。一旦中止,所有单位报价均视为无效。

11.签订合同。成交单位应按成交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发包人签订合同。若成交单位未按规定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资格,并全额扣除报价保证金。

1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度按照合同预估总价款的10%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电汇付款,不接受承兑汇票等其他形式付款。成交单位应在成交通知书下达后10日内、合同签订前将双方约定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缴至发包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发包人有权取消合同签订或者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报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13.预付款。预付款按照合同预估总价款的20%,成交单位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预付款缴至发包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14.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评价报告。成交单位负责根据河南省工信部门相关要求编制合同期内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评价报告并在当地工信部门进行备案,证明发包人产生的粉煤灰、炉渣和石膏均综合利用,并于合同履约结束后半年内完成,未完成全额扣除安全环保保证金。

15.安全环保保证金。成交单位应于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支付安全环保保证金。成交单位具有自有封闭且符合环保要求储存场地的,安全环保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预估总价款的5%;成交单位具有租赁且符合环保要求储存场地的,安全环保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预估总价款的15%。若合同履行期间因成交单位责任发生发包人被县(区)级及以上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税务等部门通报或处罚等事件,按照事件影响情况扣除相应的安全环保保证金。若未发生安全环保事件,在完成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评价报告工信部门备案后全额退还。

16.环保责任。报价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国家能源集团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妥善做好本合同项下约定范围内的环保治理措施,在运输、利用、处置过程中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防止因环保措施不到位引发的环保行政处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和后果,并赔偿对甲方造成的损失。若因报价人责任发生环保事件,报价人负责进行协调并承担相关费用。报价人应配合发包人做好副产品流向统计填报等工作,每月需向甲方提供当月副产品流向证明材料,甲方每季度对副产品流向进行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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