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
澄清答疑公告
各投标人:
现就“亳州****
问题:1、请问招标文件第38页“(1)技术标评审办法---企业综合信誉、认证(10分)”中提到“需要投标人本项目家具制作过程中将会使用材料的专业检测机构所出具的原材料抽检报告”,因检测报告名称各厂家在提交检测时,所叫名称各不相同,如“金属不锈钢、氟碳漆、胶水”,厂家可能检测时提交的名称为“304不锈钢、油漆、胶粘剂”等,虽然名称不同,但实质属于一类产品;
请问:提供名称不同,但实质属于一类产品的原材料检测报告是否可以得分
答复:可以。
本澄清/答疑未尽事宜,仍按照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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