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 10:00
预展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
预展时间:****~****
拍卖标的名称 | 固原市工业园区砂石料 | |||||||
拍卖项目编号 | **** | 拍卖机构 | ||||||
公告起始日期 | **** | 公告截止日期 | **** | |||||
标的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 | |||||||
一、委托人承诺 | ||||||||
本委托人现委托点击登录查看在中拍平台(http:****)对一批砂石料进行公开拍卖。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法律、章程规定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转让方简况 | ||||||||
委托人基本情况 | 委托人名称 | |||||||
注册地(住所) | 固原市**** | |||||||
法人代表 | 马少龙 | |||||||
公开拍卖行为 | 批准单位 |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 | ||||||
三、拍卖标的简况 | ||||||||
位于固原市****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宁夏力天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 | |||||||
拍卖标的对应 | 人民币196.04万元 | |||||||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 ||||||||
拍卖条件 | 拍卖底价 | 人民币196.04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按双方《竞买协议》的约定执行 | |||||||
竞买注意事项 |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参数及相关数据均参考自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2、本拍卖标的依据现状进行拍卖,标的物类型、数量、质量等相关数据以移交时的实际类型、数量、质量为准且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格。拍卖人不对标的存在的任何权利及质量瑕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拍卖人不对标的现状及相关权利文件上表述的差异承担责任,各竞买人须自行查看和自己甄别标的的相关资料;竞买人未对标的物进行现场勘察而参加竞拍的视为竞买人已全部了解了标的物的全部现状,由竞买人承担全部责任。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遵守环保、安监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完成标的物的运输及现场清理平整等工作。如处置标的物时涉及相关资质要求,且买受人符合相应资质的,则由买受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统一进行处置工作;如买受人不具备相应资质,买受人须自行委托符合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处置。因买受人违反相关部门处置规定处置的,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及安全施工责任保证金,委托人以标的物实际现状交付成交标的,买受人应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移交标的物,待委托方验收合格后,由我公司全额无息退还。 5、关于标的物,转让方均不提供合格证、检验证、许可证、技术文件,也不出具相关证明等。 6、买受人必须自行解决所有标的物的装载、运输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分类、装载、运输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必须事前充分考虑装载、运输过程所需的各种成本费用及风险。 7、买受人应对装载、运输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买受人在装卸、运输标的物的过程中造成标的物以外的资产丢失、损毁、移位等经济损失时,由买受人自行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及赔偿责任。如在装卸、运输标的物的过程中出现人员伤亡事故意外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8、自标的移交完成(以书面手续为准)之日起,标的物的权属归买受人所有。买受人应自行承担标的物妥善保管的责任和义务。移交日之后发生的标的物失窃、损毁等损失的情形,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9、买受人必须自行解决标的物的搬运及垃圾清理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0、拍卖佣金由买受人承担,没有转移、过户、变更等手续,买受人应及时对标的物进行运输及现场清理平整,时间暂不要求,根据工业园区要求需要清理平整的,买受人应按规定时限及时清理平整。 | |||||||
竞买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拍; 2、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应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自然人身份证;(3)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交纳保证金的凭据;(5)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3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17时前交纳(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拍卖人全额无息原路退回。 | |||||||
交纳名称 | ||||||||
开户行 | ****1 | |||||||
交纳账号 | 宁夏银行凤凰支行 | |||||||
五、拍卖交易信息 | ||||||||
拍卖交易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拍卖交易说明 | 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
交易方式 | 公开拍卖 | |||||||
展示时间 | ****至****(9时-17时) | |||||||
展示地点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 | |||||||
拍卖时间 | ****10时 | |||||||
拍卖网址 | 中拍平台(https:****/) | |||||||
拍卖公告发布 | 中国商报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
拍卖机构 | 拍卖机构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 | / | |||||||
重要提示 | 竞买人拍卖前务必现场看样和审阅拍卖资料,未看样或未审阅拍卖资料者风险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