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经济开发区莲华山工业园WN9区块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零星工程III标段第1次澄清公告
江山经济开发区莲华山工业园WN9区块
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零星工程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原电子招标清单中取费标准无误,招标文件第118页编制说明中书写错误。现对招标文件第118页编制说明:“(3)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的各专业费率100%计取: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取费费率按(下限8.81%,上限10.76%)计取”澄清修改为:“(3)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的各专业费率100%计取: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取费费率按(下限7.56%,上限9.23%)计取”。
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9时30分”现更正为“****9时30分”。
原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QZZF文件)现做出修改。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QZCF的文件)、招标文件正文已重新生成,具体修改的内容以本次生成的为准,在本次澄清文件附件中下载,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