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切换]
关于我们

总第1482期【公示】泉港二中等11所学校联合采购2025-2028学年学生校服采购工作方案

福建泉州 全部类型 2025年07月05日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乙方宝会员用户开放,会员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正文内容
附件 提示:点击上方" 点击登录查看好声音"↑关注 附件

点击登录查看等11所学校联合采购

2025-2028学年学生校服采购工作方案

根据泉州市****

一、采购工作原则







1.依据《泉港区****

2.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学校自主的原则,经学校集体决策及2/3以上家长同意,由学校校服选用组织负责组织学校校服选用和招标采购工作。

3.建立由学校管理人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和社会代表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低于80%。

4.学校校服选用组织要按照规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择优确定校服供应商,校服选用组织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指定供应商。

5.按照合同确定的价格收取校服款。对建档立卡、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等,要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

6.校服质量实行“双送检”制度,供货企业每年供应学生装前,须将学生装的面料送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依法检验,并将送检面料和检验报告送采购学校备案,符合标准要求方能投入成批加工生产。校服送到学校后,学校还应在校服选用采购监督组成员、家长代表的现场监督下将该批校服抽样,交有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针对该批校服再次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给学生。并做好样品留存工作(每批次至少封存一套)。所有检验费用由供货企业承担,不得向家长收取。

7.采购供应期限最高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审不合格的中标人不得作为下一年度的供应商,并终止合同。






二、学校集体决策







1.总务处向校务会提出“三重一大”事项上支委会讨论申请;校务会(各年段长列席参加会议)根据支委会的决议,集体研究学生校服采购事项。

2.各年段通过学生集会、家长会等方式向学生、家长及家委会成员传达校务会研究确定的学生校服采购相关事宜;及时收集学生、家长以及家委会成员针对校服事宜的宝贵反馈意见,并结合校服的综合评价情况,进行集体决策。同时积极宣传着装礼仪与校服文化,增强师生家长对我校校园文化的认同感。





三、校服选用组织机构及职责







领导组

组长:连伟清(党支部书记)、庄世辉(副书记、校长)

成员:连庆平(副书记、正校级)、房香莲(副校长)、陈碧河(副校长)庄一平(级纪检员、副校长)、刘继如(副校长)、钟跃林(工会主席)、郑眉崇(校长助理)、连晓明(初中部校长助理)

职责:负责领导各职能组规范实施校服款式和面料的选定、询价、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和招投标等工作,保证采购工作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下设职能组

1.评审组

组长:房香莲(副校长)

成员:连伟平、庄娟兰、刘华涛、纪梦超,评审专家、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和社会代表。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80%。

职责:按照“质优价宜”“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校服款式和备选面料,组织询价,对款式、面料、询价进行公示。

2.采购组

组长:刘继如(副校长)

组员:蔡阳平、陈潮晖、庄嘉壤、杨子懿

职责:按相关流程确定校服招标代理机构,确定招标方案,对社会公开招投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与供货企业签订合同。

3.监督组

组长:庄一平(校级纪检员、副校长)

组员:钟跃林、郑眉崇、连晓明、家长代表一名

职责:监督校服选用及采购流程,确保校服采购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符合相关规定。





四、工作流程







1.制定校服采购工作方案

根据泉州市****

2.征集采购意向

(1)向学生发放纸质版的《校服选用的意见书》广泛征求家长意见,年段对征求意见情况进行系统统计,并反馈给总务处。

(2)在征得 2/3 以上学生家长(按一生一家长计算)同意的情况下,政教处拟定当年度的学生校服选用及采购方案,启动校服选用工作。

3.组建选用组织

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与社会代表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低于80%),对政教处拟定度的学生校服选用方案讨论确定。

4.发布采购需求

确定校服采购方案、采购需求(包括款式、套数、件数、价格区间等),以多种方式公开发布,并报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备案。

5.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按公开招标流程发布相关信息、组织开评标工作。

6.确定供货企业

为防范意向供货企业以低于成本价报价中标或因降本而牺牲质量,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前,采购组先对投标意向的供货企业提交的投标应答材料和校服样品进行符合性审查。

7.公示采购结果

学校在采购完成后的七日内通过网站、学校公众号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公示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校服选用和采购环节所有过程资料要全部存档备案;

8.签订采购合同

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相关反映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学校及时与供货企业签订合同。

9.校服检查验收

(1)校服要具备齐全成衣合格标识,重点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原件,验明并留存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

(2)校服质量实行“双送检”制度。供货企业供应学生装前将学生装的面料送检验检测机构检验,送检面料和检验报告送学校备案;校服发放前,家长代表现场监督下随机抽样方式,送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验合格后发放给学生;

(3)建立留样封存制度。每批次产品随机抽取不少于1套/件留样,并封存1年。

10.资料存档备案

(1)采购结束后,将采购各环节相关资料(如会议纪要、问卷调查材料、开评标归档资料、检测报告、投诉处理、视频、照片等)存档备查;

(2)及时向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采购合同,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11.过程监督

(1)及时通报并公示“双送检”报告结果,督促供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

(2)每年5—6月份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作为后续采购的依据,同时建立学生校服供货企业退出机制;

(3)学校、教师以及校服选用领导小组、评定小组需始终秉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保障广大全体学生的身心健康,坚决维护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不得在校服采购活动中与有供货意向的企业进行任何形式的私下接触或利益交换。





附件附件

长按此二维码关注“点击登录查看好声音(qgezhsy)”

撰稿:陈潮晖

排版:欧阳郁建

初审:连伟平

复审:房香莲

终审:连伟清 庄世辉

点击登录查看好声音 总第1482期

郑重声明:转载本微信公众号内容

须注明来源“点击登录查看好声音”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往期内容


温馨提示:本文内容为转载的内容,信息准确性与完整性由原发布方负责。平台仅提供信息传播渠道,不对此类内容的真实性、专业性及适用性承担保证责任,仅供用户参考借鉴。
关注乙方宝服务号,实时查看招标信息>>
模拟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