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学生校服采购 招投标公告 根据广西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区**** 一 招投标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校服采购招投标 二 投标单位资质及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按招标校服样品标准及订购数量,保质保量地完成订制任务。 2.投标单位必须是服装生产企业(或工厂),具有服装生产资格证书,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投标单位必须为独立法人。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4.通过当年工商年审,不受理“三无”产品,不接待任何代理经销商。 5.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经营行为,文明经营,诚实守信并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优良的售后服务,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无不良招标投标行为记录(近3年内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如服装掉色,起球及售后不及时等情况不允许参加投标)。 6.投标单位必须具备设计、生产能力,能够独立设计款式并进行加工。 7.投标单位根据校方设计方案和材质参数要求,提供自产的与设计方案相符的实物样品(夏装、秋装、冬装各一套)。样品要求:注明材质、制作说明、生产工艺及流程、测量方法、缝制要求说明、成品检测等进行说明。制作工艺精细、色彩标准、不褪色、不起球、不缩水、版型科学合理。夏季校服要透气、不沾身、不过敏、速干,学校标志不脱落、不掉色。 8.投标单位所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质监部门检验标准(国家认可,环保达到国家标准,能在市场上销售)。 9.投标单位需准备夏装、秋装各2套、冬装棉服2件,作为样品留校保存,以备学校送检或备查。 10.学生校服我校送交相关检测部门,所发生的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11.中标厂家与家长代表签订合同,家长委托代理人代为履行合同生效后的一切事宜。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报价总额不超过上级有关文件所规定的上限。其中包括运杂费、分拣分发费及其他全部费用。 14.现场投标单位应有三家以上(含三家),如少于三家,本次招标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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