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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交投丽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红水塘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报告编制服务项目竞价_补充公告

云南丽江 全部类型 2025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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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红水塘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报告编制服务项目竞价采购补充公告采购编号:HCZB**** 1、本项目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为具有有效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1.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最低要求:

1.1.1资质最低要求:无。

1.1.2财务最低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查封,公司未处于冻结破产状态。

1.1.3业绩最低要求:无。

1.1.4信誉最低要求:供应商信誉良好,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①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②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可不要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

1.1.5主要人员最低要求:无。

1.1.6其他要求:无。

1.2本次采购□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

2、补充附件

附件:二、合同条款及格式

二、竞价报价格式

****

附件二 合同条款及格式

【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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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水塘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合同

(合同编号: )

甲方 :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 :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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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水塘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报告编制服务项目合同

甲方(委托人): 点击登录查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 所 地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开户银行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 所 地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开户银行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意愿的基础上,就【点击登录查看红水塘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服务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乙方就【点击登录查看红水塘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报告编制服务项目】事宜,向甲方提供红水塘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1.2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对丽江市古城区及周边区县砂石料开采、经营、销售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并出具书面调查材料;②结合丽江市的重大项目建设及国家“十四五”、“十五五”规划,预测丽江市玉龙县、古城区未来市场需求情况并出具书面材料;③根据公司经营方案开展经济效益性分析及成本测算;④编制红水塘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经济效益评估报告;⑤配合完成评审工作。

1.3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按评审意见完成报告修编提交报告止。

1.4 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

1.5 服务成果文件的质量和验收标准:

1.5.1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1.5.2符合甲方的相关意见和要求;

1.6 服务的成果:按评审意见完成报告修编提交报告。

1.7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与本合同约定红水塘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报告编制服务类似项目的最新发展和任何进展,以便甲方能优化、改进或升级红水塘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报告编制技术服务事项。

第二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图纸和其他服务项目基本信息等情况并给予乙方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因甲方资料提供不完整或国家政策调整造成项目延期,乙方工作时间相应顺延。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如需甲方补充提供资料,须书面致函甲方,乙方不致函或怠于致函,视为甲方已经提供了所需的全部资料。

2.2 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乙方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依法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并使甲方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

2.3 乙方应根据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进度要求,按时完成约定任务内容并及时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成果。

2.4 乙方或乙方指派的工作人员,因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前述事故给甲方和甲方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亦须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2.5 乙方或乙方指派的工作人员因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发生的一切成本、费用或开支,均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之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报销费用、增加经费或合同价款。

2.6 甲方认为乙方进度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加快进度,乙方应当无条件按照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执行,否则,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迟延违约金。

2.7 乙方提供的红水塘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报告编制技术服务成果应当确保满足行政审批的要求,如因技术服务成果原因导致未取得行政审批的,甲方有权不向乙方支付任何价款,已经支付的,乙方应当全部退还甲方。

第三条 价格与支付

3.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其中:不含增值税价款为人民币 元,税率为 %,增值税税额为人民币 元。

3.2甲方应付乙方的合同价款已包含:开展项目技术服务工作所需开支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专家费、会务费、通讯费、设备费、管理费、保险费、加班费(包含在节假日或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费用等)、编制及装订费、安全相关费、利润、税费以及合同文件明示或未明示的完成本合同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3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国家税收政策或甲、乙方增值税纳税人类别发生变化,增值税税率/征收率调整,双方将维持原含增值税总价款不变,乙方按照调整后的税率/征收率开具增值税 √专用/口普通发票。

3.4支付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费用采取分阶段付款方式,具体为:

(1)完成丽江市古城区及周边区县砂石料开采、经营、销售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并出具书面调查材料,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2)编制红水塘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经济效益评估报告(送审稿),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

(3)按评审意见完成报告修编提交甲方认可的终稿,甲方支付剩余的合同价款。

3.5如果依据合同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上述款项中扣减与违约金相当的金额,直接抵作乙方应付甲方的违约金。

3.6 乙方的收款账户为: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第四条 发票条款

4.1 在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且乙方已按甲方结算支付程序办理完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乙方需在甲方付款前【30】天内向甲方开具与支付金额相等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5】个工作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乙方逾期送达发票的,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若因逾期送达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的,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进项税款抵扣损失的赔偿责任,向甲方支付损失的进项税款。

4.2 若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应在付款前向甲方提供发票,乙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开具并送达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发票及办理支付手续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甲方待乙方开具发票且办理相关支付手续后再办理支付,且付款时间的顺延不影响乙方义务的履行。

4.3 在发票交付甲方前,乙方发生发票丢失、破损或逾期等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收到发票相应联次或逾期无法抵扣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因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在发票交付甲方之后,由于甲方发生发票丢失、破损或逾期等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收到的发票逾期无法抵扣的,乙方不负责赔偿甲方相关经济损失,但乙方应协助甲方按规定办理抵扣等事项。

4.4 如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机关认证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拒不更换或更换后仍不符合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款项,给 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4.5 由于发生销售退回、应税服务中止或开票有误、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需要开具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的,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执行,双方应积极配合。

第五条 交付

5.1 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及时、保质保量提供技术服务,并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进度和期限提交技术服务成果。

5.2 乙方提交技术咨询服务成果时,甲方收到上述技术咨询服务成果后应及时签收。

5.3 如果双方约定技术服务成果以邮寄方式交付,在邮寄过程中技术服务成果发生丢失、损坏的,乙方应采取措施防止甲方由此遭受损失或不良影响,并在与甲方协商如何承担责任后,及时另行邮寄技术服务成果。

第六条 保密条款

6.1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及本合同的内容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保密期限为【长期】。但各方有权进行以下任何一项披露:

6.1.1 披露已为公众所知的该等信息(不包括由于违约方违反本条而使公众所知的该等信息)。

6.1.2 为诉讼或者仲裁需要而披露该等信息。

6.1.3 根据法律的要求在必要的范围内披露该等信息。

6.1.4 依照政府、金融、税务或其他行政机关的强制性要求披露该等信息。

6.1.5 向其董事、管理人员、员工或专业顾问(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审计师等)披露该等信息,但应确保被披露方已承诺遵守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

6.2 “保密信息”指本合同约定应保密的信息;或者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另一方所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商业秘密及未公开的专有技术信息,或者所有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

6.3 无论合同是否被撤销、变更、解除或终止,无论合同是否生效,合同之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

第七条 承诺及保证

7.1 乙方保证:乙方及乙方指派提供技术服务的人员有相应的资质、经验和服务能力,能按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迅速地开展本合同项下的技术服务,提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成果。

7.2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不能满足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者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整改方式可以是更换技术服务人员、修改完善技术服务方案或者措施,如果乙方未按甲方要求 在指定期限内进行整改的,甲方有权暂停服务费的支付,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7.3 乙方的保证义务在本咨询服务经甲方最后验收后或最后一批款项支付后的【3个】月到期。

7.4 甲方就本合同约定的技术咨询服务以竞争性磋商进行招采,乙方为成交方的,甲方的竞争性磋商邀请文件以及乙方的响应文件等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八条 技术咨询报告的归属

8.1 所有提交给甲方的技术咨询报告及其他技术服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报告、方案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甲方的财产,且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甲方对以上成果拥有全部的知识产权,乙方在提交给甲方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

8.2 乙方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本合同第2.1条所指的甲方提供的资料,但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本咨询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双方对以上事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条 转让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甲方或是乙方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分包、转让或转包给他人。

第十条 违约和合同的解除

10.1 对乙方的下列违约行为,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向甲方赔付违约金:

10.1.1 乙方不能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进度和期限内交付技术服务成果的,因政策调整除外;

10.1.2 乙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成果不满足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或者验收标准,未能取得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或备案的;

10.1.3 乙方的技术服务成果不真实、错误、重大遗漏、违规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经甲方要求整改后,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

10.1.4 乙方指派的技术服务人员,不符合双方约定或甲方要求,经甲方要求更换后,更换后的人员仍不符合双方约定或甲方要求的;

10.1.5 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方案或成果,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10.1.6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10.2乙方虽然赔付违约金,但在甲方未单方解除本合同前,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技术服务成果。如因乙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大于违约金的,乙方应按照损失金额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特殊事件或情况:

11.1.1自然灾害:如地震、飓风、台风、火山爆发或水灾等。

11.1.2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武装冲突、社会动乱、骚乱、罢工、恐怖行为等。

11.1.3核反应、辐射、化学或放射性污染、空中飞行物体坠落。

11.1.4大规模流行病、疫情爆发等公共卫生事件。

11.2 不可抗力事件由声明受到影响的一方提供其发生的证明材料,另一方对不可抗力事件是否发生作出认定。声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内,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该通知应详细说明不可抗力的性质、开始的日期、预计持续时间以及对受影响方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所造成的影响。

11.3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以缓解不可抗力的影响,并承担采取这种措施时可能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协商决定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对双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应对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承担各自的费用,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

11.4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在履行前述证明和通知义务后有权中止其履约行为,并且不应被视为违约,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11.5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将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决定继续履行或者解除本合同。

11.6 因不可抗力造成双方损失的,由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2.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12.2 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1)】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甲方住所地;(2)乙方住所地;(3)合同履行地;(4)合同 签订地;(5)标的物所在地;(6)不动产所在地;(7)租赁物所在 地;(8)其他。

12.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诉讼的,各方为该项诉讼支付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评估费、律师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及其他合理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12.4 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通知及送达

13.1 本合同双方确认首页中载明的地址为双方书面函件的送达地址。

13.2 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双方因纠纷发生诉讼期间,双方关于本合同的相关通知、法院寄送的全部诉讼文书、通知、材料等,应当按照 送达地址发出。

13.3 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13.4 因受送达人提供的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送达人本人或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诉讼文书、通知、材料等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通知、材料等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 本合同应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 生效。

14.2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对本合同的修改或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14.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的内容为准。

14.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5本合同各方已详细阅读全部合同条款,已充分理解本合同所有条款含义,接受本合同中有关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并对所有的内容无异议。

(本页为签字页,无正文)

甲 方 :点击登录查看(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理人:

乙 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理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下载

签署地点:云南丽江市古城区

廉政合同

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

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保证服务质量,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甲乙双方就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廉政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2严格执行《点击登录查看红水塘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服务合同》的约定,自觉按协议履行义务。

1.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

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2.1甲方不得接受乙方请吃、请玩;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不得接受乙方任何好处费及 回扣;不得向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2.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第三条 乙方义务

3.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3.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3.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2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3乙方贿赂甲方人员、中介方人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本合同作为《点击登录查看红水塘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服务合同》的附属合同,与《点击登录查看红水塘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服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 效,有效期与主合同有效期一致。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甲 方 :点击登录查看(盖单位章)

定代表人 或

其授权代理人:

乙 方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或

其授权代理人:

年 月 下载

安全生产合同

甲 方:点击登录查看

乙 方:

为加强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特此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职责

1.1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1.3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

1.4在合同履行期间,提醒和告知乙方工作人员相关安全风险,提出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安全检查,督促乙方履行好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督促乙方保障好其工作人员的安全工作。

第二条乙方职责

2.1 对履行本项目合同过程中本单位人员和财产安全负责。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2.2 乙方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保障具备必需的安全生产条件,配备满足国家和行业要求的安全管理专(兼)职人员。

2.3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落实到位。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本单位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2.4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法治意识、底线思维。

2.5加强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确保安全生产。

2.6加强事故应急管理,发生事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如实报告事故,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并按要求做好事故救援、现场保护等工作,在事故调查处置期间,乙方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应当配合事故调查,不得擅离职守。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乙方在工作过程中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含造成第三方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若因事故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 本合同作为《点击登录查看红水塘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服务合同》的附属合同,与《点击登录查看红水塘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服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 效,有效期与主合同有效期一致。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甲 方:点击登录查看 (盖单位章)

下载法定代表人 或

其授权代理人:

乙 方 :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或

醉 件

其授权代理人:

2025年 月 下载

预防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切实贯彻党和国家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有效地从源头上防止不正当交易行为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切实加强重点环节、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力度,提示重点岗位人员时刻管好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按照廉政建设和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要求,为此,签订以下承诺书:

点击登录查看工作人员承诺如下:

一 、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 、不索要或接受与自身业务工作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赠送的礼金礼品、 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以及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等商业贿赂行为。

三 、不参加与自身业务工作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活动和各种高消费活动。

四 、不要求或者接受与自身业务工作有关的单位或个人为自己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 、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和遵守,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职工群众的监督,若有违反,愿意接受按规定给予的党纪、政纪处分。

承诺人: (签字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承诺如下:

我方已知悉贵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的承诺内容,为此,我们郑重承诺:

一 、积极支持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预防商业贿赂工作,支持贵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的承诺内容。

二 、不与贵单位和我方有业务来往的部门的工作人员产生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 费、宣传费,以及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等商业贿赂行为

三 、坚决反对和抵制商业贿赂,加强对我方有关人员的法律、

纪律、职业道德教育;采取有效措施,共同推进建立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公平竞争的职业道德风尚,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

四 、完善我方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加强对人、财、物等重点环节的管理。

五 、若有违反,愿意接受贵方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追究法律责任 。

承 诺 人 : (签字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竞价报价格式

附件:竞价报价格式

点击登录查看红水塘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报告编制服务单位项目报价表

序号

工作内容

金额(元)

备注

1

开展丽江市古城区及周边区县砂石料开采、经营、销售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并出具书面调查材料



2

结合丽江市的重大项目建设及国家“十四五”、“十五五”规划,预测丽江市玉龙县、古城区未来市场需求情况并出具书面材料



3

编制红水塘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经济效益评估报告



4

打印装订费



5

评审专家费



6

管理费



7

税费



合计(元)



供 应 商: (全称,并加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亲笔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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