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兴河航道扩建工程
递交时间:**** 21:59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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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30,883,213.5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复兴河航道扩建工程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①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1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更正为: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②招标文件中P26第3.2 投标报价 3.2.1 更正为: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 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量清单相应表格。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