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等10所学校联合对校服参数方案征集进行技术方案征集。技术方案要求、征集时间等相关事项如下,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方案征集。
一、项目概况
本次学校校服采购由点击登录查看牵头,联合后龙实验小学,海城实验小学,圭峰小学,诚平小学,前亭小学,联岩小学,第三实验小学,泉港职业中专,三川中学组团采购校服一批。
二、方案要求
1.项目方案本着先进、科学合理、环保实用、安全可靠、易维护等原则,考虑学校校服文化的延续性,本项目不允许对原有校服款式进行较大幅度的修改,仅允许对原校服设计款式进行微调和对原有校服面料进行优化提升。
2.方案具体要求应符合校服产品标准及检验: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GB/T 29862-2013《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GB/T 22854-2009《针织学生服》GB/T 23328-2009《机织学生服》GB/T 22702-2008《儿童上衣拉带安全规格》GB/T 22705-2008《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FZ/T 81003-2003《儿童服装、学生服》FZ/T 81004-2012《连衣裙、裙套》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T 836-2015 《学生服装》要求。
3.提交详细的技术方案,产品的详细规格、工艺、面料、参考价格、产品详细的品牌、涉及的设备材质的描述、详细性能描述、产品优势介绍、产品有关特殊性能的专利状况或检测报告,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应尽可能全面的考虑学生校服的实际情况,对产品的性能做详细说明和介绍以供采购人后期招标时参考,同时还需考虑相关产品的售后服务情况。采购人向潜在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潜在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潜在供应商做出的理解、推论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三、资格要求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是授权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3)。
备注:以上材料需提供书面纸质材料并加盖公章,与征集方案一并装订后密封包装提交。
四、信息征集要求
1.信息征集具体要求:
(1)提供征集方案及材料参数(见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并上交与纸质材料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含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1份,发送到邮箱qgwzzj @163.com。
(2)本次征集方案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所有征集的设计方案仅作为后续项目采购的参考,并不作为中标的保证,采购单位有权在中选方案的基础之上进行完善、优化修改和调整,也可以适当采纳有利于采购单位自身的其他方案内容。所有提交资料均不退还,采购单位不向任何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
2.方案评选办法:征集的方案将由选用小组成员结合采购单位的实际使用需求进行综合评审,选出最佳方案作为本采购项目的基本参数,但不作为确定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的依据。
五、征集时间安排
1.到校了解原有校服款式时间:
****至7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地点:泉港五中、后龙实验小学、海城实验小学、圭峰小学、诚平小学、前亭小学、联岩小学、第三实验小学、泉港职业中专、三川中学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2.递交征集文件截止时间:
请潜在供应商将征集方案和样品(校服样品或布料样品)相关材料2025年7月12 日上午9:00之前送至点击登录查看政教处,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参与单位需对所提交方案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虚假信息将取消其参与资格。
方案递交后所有权归属点击登录查看,由征集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最终上报采购方案与此次征集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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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一、点击登录查看等10所学校组团校服材质参数表
附件二、学校现有校服样式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点击登录查看
我方的法定代表人(填写“法定代表人全名”) 授权(填写“供应商代表全名”)为我方的供应商代表,代表我方参加点击登录查看等10所学校联合采购2025-2028学年学生校服采购项目参数方案征集,全权代表我方处理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递交方案等工作。方案征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供应商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手机:
供应商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供应商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附件3: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致:点击登录查看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方案征集活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征集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本征集活动的供应商前三年内,未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人民法院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提供资格承诺函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愿意接受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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