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崖州湾国家实验室东北区域基地和点击登录查看(筹)一体化建设,按照“边建设、边研究、边出成果”的总体要求,省科技厅依托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设立崖州湾国家实验室东北区域基地项目,由点击登录查看(筹)/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负责组织,现就项目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项目设置围绕崖州湾国家实验室东北区域基地和点击登录查看建设需求,聚焦寒地种质创新与智慧育种、智慧农业与装备研发应用、耕地持续利用与产能提升3个方向,具体研究内容、考核指标及支持额度见指南(附件1)。项目设立采取揭榜挂帅形式。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1.申报单位为点击登录查看(筹)与崖州湾国家实验室东北区域基地共建单位一级法人单位。
2.非点击登录查看(筹)与崖州湾国家实验室东北区域基地共建申报单位应是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良好、管理规范、在黑龙江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
3.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约定成果和知识产权的归属及权益分配,签订联合申报协议。项目参加单位原则上应为黑龙江省范围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涉农企业。
(二)项目负责人和团队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以上学位,****以后出生。不符合年龄要求又确需申报的(如返聘、延迟退休等),应由申报单位出具允许其申报且能确保项目履约实施的承诺书(院士除外)。
2.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应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记录。
4.加强青年人才培养。鼓励青年人才参与项目,担当骨干。40周岁以下科研人员在研究团队中占比应在25%以上。
(三)项目研究内容与绩效目标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明确关键技术问题,一体化设计申报。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自身实力、项目内容与技术、经济指标。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指标转化生成项目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依据不予修改调整。
(四)实施期限
项目起止日期:****至****。
三、项目经费管理要求
1.项目经费预算和资金使用管理应符合《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附件2)和《黑龙江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附件3)要求。
2.对于黑龙江省内单位主持承担的项目,项目经费拟全额拨付至项目主持单位;对省外单位主持承担的项目,项目经费实行报账制。
四、项目成果管理要求
通过项目实施形成的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除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外,原则上属于项目承担单位和点击登录查看(筹)/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共有,均应署名点击登录查看(筹)/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如:发表论文务必标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点击登录查看项目资助”;申请专利、品种等知识产权的,务必将,点击登录查看(筹)/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作为主要完成单位予以署名。
五、申报流程和时限
项目申报人须认真填报《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申请书》(附件4)《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预算书》(附件5),《项目承担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6)、《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7),将可修改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项目答辩ppt(附件8)发送至kyc2002@ 163.com,文件名称须标注为:项目申请人+项目名称。纸质版一式8份邮寄至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科研处(点击登录查看(筹)科技与平台建设管理组)。收件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六、其他要求
1.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2.申报单位应严格履行项目推荐(包括检查申请书中需回避的信息)、实施管理和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保障和进行有效的管理与监督。
3.推荐单位应积极组织有关主体申报项目,切实履行推荐责任,指导项目申报单位科学设置考核指标等内容,严把推荐关。
七、联系方式
王江旭****(微信同号)
李禹尧****
附件:
1.项目指南
2.《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3.《黑龙江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4.《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申请书》
5.《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预算书》
6.《项目承担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
7.《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
8.项目答辩ppt模板
点击登录查看(筹)/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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