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采购。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 %,其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预留部分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不分包,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联合体 □合同分包
□分包: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1、时间: 2025 年 07月07日至 2025 年07 月 11日,每日上午 9:00至12:00 ,下午 12:0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3、 方式: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请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或补遗等资料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请及时关注,否则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4、 售价:人民币0元
四、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2025 年 07 月 17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五、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 □ 不收取 √收取 由√采购人 ¨成交供应商支付,按合同约定支付。
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4、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不执行
□执行,执行方式: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磋商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6、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磋商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
7、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8、本项目为非“双盲”评审。
9、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 获取招标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
七 询问和质疑联系方式。对本次竞争性磋商提出询问和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张家口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
联系方式:白永莉 ****、****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白永莉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