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坎镇人民政府为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率,现将老政府店面房产按现状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二、租赁标的物经营范围及其它要求
(一) 招租方:点击登录查看
(二)招租标的物简介:该招租标的物位于呈坎镇呈坎村老政府店面房,占地面积约60平方米,目前水电已通,租赁时承租方根据需要自行立户安装电表、水表并负责水电增容或增大负荷费用。
(三)租金:本次招租按现状整体出租,总租金参考价不低于柒仟元整。
(四)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一年(****—****)。
(五)意向承租方应在招租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租赁标的物,自行了解相关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就租赁标的物相关情况向招租方咨询。凡自愿报名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对招租标的进行了实地踏勘,确认了招租标的物范围、面积并认其现状及租赁要求,呈坎镇人民政府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二、租赁标的物经营范围及其它要求
(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经营范围及要求:
承租方中标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并根据合同约定购买房屋保险,及时投入使用。
(三)承租方的户外招牌、广告等必须符合镇城管、规划、文化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四)租期届满,租赁标的物全部收回。如重新招租,承租方在同等的条件下具有优先租赁权。
三、对意向承租方的基本要求
(一)租赁期间,租赁标的物所发生的水、电、通讯、电视、设施维修、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等费用以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如遇政府有关部门收取因租赁标的物产生的市容、创建、消防、治安等方面的所有费用,同样由承租方承担。
(二)租赁期间,承租方需做好安全生产、消防、用电、防盗等安全工作,须按安全管理规定足额配备消防等全部器具。
(三)租赁期间,承租方承担租赁标的物的维修保护责任和所发生的全部维修保护费用。
(四) 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按时缴纳房租,并服从招租方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依法纳税,文明、合法经营。
四、报名期限
****至****17时止(上班时间)。
五、承租方确定方式
报名期内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采取现场竞价的交易方式,报价高者为承租方(不低于参考价)。
报名期内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的,采取公开议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承租方(不低于参考价)。
六、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
有意者请于公告日起至****17时前到呈坎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办理报名手续。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地址:呈坎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