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该项目已关联政府采购计划,属于政府采购范畴,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在参加电子卖场政府采购活动时,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提出质疑、投诉。具体流程详见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质疑、投诉流程。
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踏勘需求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1 | 组合家具 | 学生桌椅 | / | / | 套 | 680 | 否 | 是 | 是 | 主要技术指标:课桌规格: ≥600mm*400mm*760mm;课桌面板采用18mm高密度热压防火板,PP工程塑料注塑包边一次成型,周围及底部完全无毛边,光滑安全。桌面原料添加抗老化、抗紫外线、防退色环保原料。桌子升降侧板:采用≥1.0mm优质冷轧钢板经压力机冲压成,尺寸为高 ≥360mm*宽 ≥345+5mm,可升降范围690mm-780mm。提供此项清晰图片,提供不合格者,视为自动弃标。桌面正前方设有与桌面分离注塑的笔槽 ≥长200mm*宽25mm,桌面三面设有周长 ≥1000mm以上的挡笔楞方便学生使用,最大程度满足学生需要,提供此项清晰图片,提供不合格者,视为自动弃标。面板底部有強化承重设计,鑲入两支扁钢。桌子连接桌面部位为国标高强自攻钉使桌面平整光滑,提高使用舒适性;整体结构结实平稳,连接位置不会出现松动现象,提供此项清晰图片,提供不合格者,视为自动弃标。桌斗:规格为≥深300mm*宽450mm*高145mm书斗,厚度≥0.8mm;桌斗下方有一条物理加强筋。防止桌斗受力变形。书斗底部有一条加强筋设计。提供此项清晰图片,提供不合格者,视为自动弃标。钢架;≥20mm*49mm*1.0mm扁圆形钢管,靠背管为≥20mm*20mm*1.0mm方管。升降内采用20mm/50mm优质椭圆钢管厚度1.2mm,经攻丝机套口,4只上下螺栓要连接牢固(防止频繁搬动导致松动、脱落)提供此项清晰图片,提供不合格者,视为自动弃标。脚套:桌椅脚套,采用全新高压PE塑料注塑一次成型。椅子规格;椅子规格: ≥380mm*360mm*440mm,椅面采用E1级环保高韧性PP工程塑料经大型注塑机一次注塑而成带有臀部坐窝,提供此项清晰图片,提供不合格者,视为自动弃标。面原料添加抗老化、抗紫外线、防退色环保原料椅面、椅背设计符合人体工效学,椅面颜色为环保天蓝色。座椅采用双竖腿,双横梁,增加使用寿命,提供此项清晰图片,提供不合格者,视为自动弃标。椅钢管:材质及形状:椭圆型钢管。采用组合焊接而成。尺寸:≥20mm*49mm*1.0mm扁圆形钢管。表面涂装;采用满焊焊接而成,结构牢固,长期使用也不会产生摇晃、松散的现象。焊接完成之钢管架,经高温粉体烤漆。长时间使用也不会产生表面漆剥落现象。烤漆粉经CTI检测,符合安全标准。1提供省级以上检验中心出具的“塑料课桌斗”报告,检验依据为GB 28481-2012《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检验项目邻苯二甲酸酯(DBP、BBP、DEHP、DNOP、DINP、DIDP)、重金属(可溶性铅、可溶性镉、可溶性铬、可溶性汞)检验结论符合GB 28481-2012。《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规定的要求。并提供“塑料颗粒”提供省级以上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依据为GB28481-2012《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检验结论可溶性金属符合GB28481-2012《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要求并提供。(提供省级以上检验中心出具的“椭圆管”报告检验依据为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QB/T3828-1999《轻工产品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方法实验方法铜盐加速乙酸盐雾实验CASS法》QB/T3832-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实验结果的评价》检验结论符合GB/T3325-2017标准)检验结论为合格。2.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获得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三个体系认证范围须包含塑料课桌凳/椅生产或加工或销售等相关内容)。3为保证商品正品及保证采购人权益,供应商需提供厂家授权书及针对此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公章。4 在当地需有经销商维修网点,保修1小时内到达。供货方承担运输,安装拆除等费用。5为保证学校正常开展教学任务要求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后2日内与甲方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须提供相关承诺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6供应商需将所有商品搬运到甲方指定位置,在指定位置完成安装调试并摆放整齐(须提供相关承诺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7供应商应明确所投标的的产品品牌、规格型号、品类;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否则投标无效)。 |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