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庄头村种养殖产业道路硬化项目等4个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采购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交易编号 |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
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电话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 14: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 14: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 14: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
1 | 庄头村种养殖产业道路硬化项目等4个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采购 | **** | 服务类 | 30500.0 |
公告内容
点击登录查看对“庄头村种养殖产业道路硬化项目等4个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采购”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被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响应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庄头村种养殖产业道路硬化项目等4个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采购。
三、预算金额:30500.00元。
四、采购内容:庄头村种养殖产业道路硬化项目、彭原镇芦子渠村苹果产业道路硬化项目、彭原镇上何村蔬菜产业道路硬化项目、温泉镇蔬菜产业路硬化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六、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2.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或者法人授权书及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5.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请于****14时00分至****14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14时00分。
3.竞价时间:****14时00分至****17时00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平台上发布。
十、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采购平台上传内容一致的证明文件纸质版加盖公章并整理装订为投标文件(一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点击登录查看,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地址:庆阳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