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光明路道路交通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铜川市
一、招标条件
本点击登录查看光明路道路交通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27.86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铜川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点击登录查看光明路道路交通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点击登录查看光明路道路交通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 (http:****)”信息公示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专项查询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等全部内容,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磋商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中的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7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7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经办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以便查看),磋商文件获取地址:铜川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7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铜川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7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铜川市****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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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铜川市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铜川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铜川市****
联 系 人: 张冬维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