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关于采购商砼站生产所需中粗河砂的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商砼站生产所需中粗河砂
采购方式 :询价
最高限价 : 125元(含税单价)
采购内容 : 中粗 河砂
工期(供货时间) : 90天
运输(施工)地点 :杨溪铺镇罗沟村
项目(采购)清单 :
产品类型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 注 |
河砂 | 中粗砂 | 方 | 600 | 单价包含运输装卸及含税, 根据需方通知分批按时供应,结算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为在集采平台注册的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47.93.241.195/)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采购要求
1.中粗砂,无石子,无泥块,含泥量<0.5,水分<2%。
2.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石料样品,经采购方试验合格后,方可定义。所提供的合格样品由采购方实验室留存,作为今后供货样板。
3. 河砂 具体数量以采购方施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4.供应商必须保证足够的备料,满足采购方正常生产需求。若供应不足造成生产正常运行导致一切损失由供应商全权赔付。
5.绝不以上调价为由,延误石料供应。
6. 河砂 进厂过磅卸货前由仓管人员及实验室当班质检人员查验,认定不合格的,则供方须按照采购方要求迅速重新供货且需方有权拒收。
7.若供方按照车辆装载方量开具送货单,进入采购方场地收货前必须过磅复核称重,按照河砂1.4的系数折算是否与车辆实际送货方量一致。如一致按供方送货单数量开票,如存在缺方按采购方实际过磅数量开票。
四、报价及付款方式
运输 :包含运输
安装 : /
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保证金 : 1500元 (备注项目名称)
付款方式 : 付款方式先货后款,每月 23日扎账,25日前双方根据实际采购数量对账,无误后按照采购方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季度结账。
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保证金缴纳账户 (缴纳保证金时备注项目名称)
公司名称: 十堰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湖北郧县****
银行账户: ****10656
(二)采购单位信息
公司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