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泸古”高速公路项目用地红线放线、用地红线勘测定界、计算人均耕地面积测绘、被征收农户土地面积分户测绘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更正内容:
更正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采购包4:服务内容第1条
原采购包4服务内容第1条:1、“泸古”高速公路项目用地红线放线、用地红线勘测定界、被征收农户土地面积分户测绘服务(护国镇)范围土地面积放线勘界、分户测绘约70公顷;计算人均耕地面积测绘4个村11个社面积约1226公顷,需在此范围内测出各社耕地,园地,林地等各地类权属面积。
更正为:1、“泸古”高速公路项目用地红线放线、用地红线勘测定界、被征收农户土地面积分户测绘服务(打古镇)范围土地面积放线勘界、分户测绘约70公顷;计算人均耕地面积测绘4个村11个社面积约1226公顷,需在此范围内测出各社耕地,园地,林地等各地类权属面积。
本次更正不影响采购文件编制,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其余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1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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