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中心药品、耗材、体外诊断试剂采购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财政部等6部委《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药品器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医政便函〔2024〕14号)等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2025年药品器械配送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
二、遴选范围及原则
四川省范围内注册并有配送权限的企业
三、遴选原则
坚持保障临床工作需求,坚持依法合规,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确保药品器械配送企业遴选程序公平、公正、公开。
四、遴选范围
药品、耗材、体外诊断试剂
五、遴选配送企业基本要求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四川省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企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用体外试剂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书》;
(二)经营运行正常,企业管理规范,信誉良好,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经营、偷税漏税、商业贿赂行为、被强制执行等不良行为记录;
(三)必须在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已经备案,供应药品品种符合“两票制”相关政策要求;
(四)企业还须具备以下药品、医用耗材、体外试剂和器械配送能力:
1.药品、医用耗材、试剂等品种、品规能满足中心和村卫生室的工作需求,药品品种配送率达80%以上;
2.配送企业应备货充足,质量保证。配送能满足运输过程中药品、耗材和试剂储存的温度和湿度要求,能保证一般药品器械72小时内送达医疗机构,急救、急用药品器械24小时内配送,节假日照常配送;
3.设施设备齐全,有专用运送车辆;
4.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企业内药品器械的购进、储存、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
5.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要求;
6.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药品器械验收、养护和出入库管理符合相关规定,有冷链药品管理应急预案;
7.有应对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药事管理与药品供应管理的应急机制。
六、报名资料准备
(一)所有申报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逐页加盖骑缝公章;
(二)不接受申请遴选的药械经营企业通过邮寄、快递、传真等形式递交申报材料;
(三)递交的申报材料须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封面;
2.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一份和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经营、偷税漏税、商业贿赂行为、被强制执行等不良行为的书面声明;
3.配送承诺书;
4.企业基本情况简介;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营业执照》复印件;
7.《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用体外试剂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器械配送企业还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在有效期内;
8.有抢救药、重大疫情及突发事件所需的药品或其他特殊加急药品的应对措施;对于中心订单不能满足配送时,如厂家或其它等原因不能供应时的相应措施;
9.冷链药品管理应急预案、制度及车辆信息;
10.药品、体外试剂、医用耗材品种配送目录;
11.药品采购“两票制”和“网上采购配送”承诺书,耗材、试剂配送企业还必须取得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配送权限;
12.银行基本账户信息、税票、印章模板。
以上所有提交资料均需加盖鲜章。
七、 资料提交要求
1.遴选企业按以上要求提交相关资质到我中心进行现场审核,不接受邮寄、邮箱、微信、QQ等传输,逾期不再收集;
2.如需参加多种范围遴选的企业,则按参加范围准备遴选资料(如参加西药、中药两种,则准备两份遴选资料)。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 公告日期:****-****;
(二) 报名资料收集日期:****-****(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 报名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门诊三楼采购办公室;
(四)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手机:****)
九、遴选时间及地点
(一)遴选时间:****上午09:00;
(二)遴选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门诊三楼党建活动室。
点击登录查看药械配送公司遴选评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