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2027年G2高速泰州出口互通、G2高速泰州医药城出口互通绿化养护项目 | ||
品目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泰州市 | 公告时间 | **** 18:21 |
首次公告日期 | **** | 更正日期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泰州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苏省泰州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7年G2高速泰州出口互通、G2高速泰州医药城出口互通绿化养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标准项目负责人评审项中“以上业绩以供应商提供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作为得分依据,且业绩内容须含有景观养护,若合同无法体现含有景观的,则须提供项目图纸作为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业绩须为供应商自有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的,供应商须提供该项目采购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更正为“以上业绩以供应商提供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作为得分依据,且业绩内容须含有景观养护,若合同无法体现含有景观的,则须提供项目图纸或该项目采购人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业绩须为供应商自有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的,供应商须提供该项目采购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2.原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标准企业业绩评审项中“以上业绩以供应商提供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作为得分依据,且业绩内容须含有景观养护,若合同无法体现含有景观的,则须提供项目图纸作为证明材料。”更正为“以上业绩以供应商提供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作为得分依据,且业绩内容须含有景观养护,若合同无法体现含有景观的,则须提供项目图纸或该项目采购人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健
电话:****
无
****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