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院宿舍楼配备消防器材物资项目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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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南院宿舍楼配备消防器材物资项目
二、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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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宿舍楼消防安全管理,现计划为3栋宿舍楼,合计配置36个消防应急救援箱,每个箱内配防烟面罩4个、灭火毯2个、手电筒2个、帆布水桶和扬声器各1个,预算不超19080元
单套消防应急救援箱明细清单
序号 | 物资(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规格和质量技术参数 (服务标准) | 控制总价(元) |
1 | 防烟面罩 | 4 | 套 | 符合国家标准 | 530 |
2 | 手持扬声器 | 1 | 个 | 符合国家标准 | |
3 | 强光手电筒 | 2 | 个 | 符合国家标准 | |
4 | 灭火毯 | 2 | 条 | 符合国家标准 | |
5 | 帆布水桶 | 1 | 只 | 符合国家标准 | |
6 | 消防应急救援箱 | 1 | 个 | 尺寸80*50*25 |
四、公示时间:
****—****(3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经营范围包含消防器材销售或批发。
六、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8:30,投标单位需携带以下文件(所有资料加盖公章):
(二)上述资料及询价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一并装订封存好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实际通知为准)前一并呈送至天津市东丽区。
七、报价时间、地点
(一)询价时间:2025年 7 月 16 日9:00
(二)询价地点: 天津市东丽区 。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
地 址: 天津市东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