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坂湖提升运营项目—坂湖公园亭廊修缮和结构加固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首次公告日期:****
三、原公告网址:https://www.kq.gov.cn/art/2025/7/3/art_****_****.html
四、更正内容:
1、“区公管办举报电话:****”现修改为“区建设局举报电话:****”。
2、原计划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含设计及施工工期,设计: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完成现状调查和结构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成果报告,在出具报告后5天内出具修缮、加固、拆除、重建等设计方案;施工:在8月底前完成修缮、加固和重建部分危险部位的拆除。)”现修改为“180日历天(含设计及施工工期,设计:在签订合同后5天内完成现状调查和结构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成果报告,在出具报告后5天内出具修缮、加固、拆除、重建等设计方案;施工:在8月底前完成修缮、加固和重建部分危险部位的拆除。)”。
3、注意事项: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文件将在指定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未关注相关网站而造成的一切风险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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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