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内容:
1.1.1项目名称:河南移动无人机综合管理平台研发项目;
1.1.2招标编号:****;
1.1.3招标内容:无人机综合管理平台研发,主要包括全域多维数字空域构建及精细化管理、低空复杂空域环境调控与疏导、低空精细化气象保障服务矩阵、全链路数据融通与协同治理(军民航数据对接)、低空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响应、多源低空数据汇聚及智能分析等6个功能模块,共计3544.54 人天工作量。
序号 | 功能模块 | 模式 | 工作量(人天) |
1 | 全域多维数字空域构建及精细化管理 | 研发 | 1066.91 |
2 | 低空复杂空域环境调控与疏导 | 研发 | 429.18 |
3 | 低空精细化气象保障服务矩阵 | 研发 | 627.91 |
4 | 全链路数据融通与协同治理(军民航数据对接) | 研发 | 244.82 |
5 | 低空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响应 | 研发 | 809.25 |
6 | 多源低空数据汇聚及智能分析 | 研发 | 366.47 |
合计: | 3544.54 |
1.1.4项目规模:未含税预算354.45万元,税率6%。
1.1.5采购满足期:至****。
1.1.6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规格要求。
1.2标段及份额划分:不划分标段,选取1家中标人。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未含税预算金额的95%。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标包1 | 开发维护优化人天 | 人天 | 3544.54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2.2 投标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或承诺)。
2.3 投标人须提供****至今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合同个数不低于1个。同类项目业绩是指软件研发或平台研发或技术服务合同,合同名称或合同正文中应包含“起降场地布局规划”或“空域规划”或“空域划设”中任一内容。
(1)所提供的业绩如为一次性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签章页等相关内容),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所提供的业绩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签章页等相关内容),同时须提供框架合同对应的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或结算凭证。时间认定以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或结算凭证签章日期为准。
(3)上述材料不全不清晰、签订日期未写明,则对应业绩不予认定。
2.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在执行的除外)的供应商否决其投标,以评审当日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2.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2.6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