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补遗文件(第1号)
招标文件澄清答复函
开标时间变更通知
(招标编号/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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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司正式通知贵单位,关于点击登录查看技改技措环保项目活性炭吸附罐(招标编号:****)的澄清问题答复如下:
澄清问题1: (4套)活性炭吸附罐内是否需要装填活性炭
答复:其中“重交沥青装置活性炭吸附罐成套设备(设备位号:PK-401)”需优先满足询价书排放口出口要求:执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及2024年修改单。排放限值同时满足以下指标:非甲烷总烃120mg/m3、苯4mg/m3,甲苯15mg/m3,二甲苯20mg/m3,硫化氢3mg/m3,不限于采用颗粒活性炭,碘吸附值≥800mg/g,比表面积≥850㎡/g的材料。可采用优于大于12个月且吸附性能好的材料。
另外3套需要装填活性炭。
澄清问题2: 吸附罐的接口供货方是否含管道和配对法兰
答复:吸附罐的接口供货方含管道和配对法兰、螺栓、垫片。
澄清问题3: 有图纸没
答复:无图纸。
澄清问题4: 填料在供货范围内不
答复:填料包含在供货范围内。
关于点击登录查看技改技措环保项目活性炭吸附罐(招标编号:****)的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变更如下:
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
原定:****20:00时(北京时间)
变更后:****9:00时(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本招标文件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及之前发出的补遗文件要求不一致,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sinochem.com
二〇二五年七月八日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