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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湖北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湖北高速停车区、服务区“移动补能机器人”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武汉 全部类型 2025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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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湖北高速停车区、服务区“移动补能机器人”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点击登录查看湖北高速停车区、服务区“移动补能机器人”租赁服务项目,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点击登录查看湖北高速停车区、服务区“移动补能机器人”租赁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湖北高速停车区、服务区“移动补能机器人”租赁服务,拟新增租赁50台移动补能机器人设备。

建设(交货、服务)地点:详见下表,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序号

服务(停车)区

所属分公司

需投放数量

1

郧阳服务区(西区)

十堰

2

2

双沟停车区

2

3

香口停车区

2

4

竹山北停车区

2

5

G70郧阳停车区

2

6

大悟服务区

孝感

2

7

云梦北停车区

2

8

蔡甸服务区(西区)

2

9

随州停车区

2

10

大同湖停车区

咸宁

2

11

沙坪停车区

2

12

螺山停车区

江汉

2

13

新厂停车区

2

14

进山河停车区

黄冈

2

15

龟峰山停车区(单边)

2

16

管窑停车区(单边)

2

17

上新集停车区

2

18

新洲停车区

2

19

朝阳坡停车区

恩施

2

20

恩施停车区

2

21

晓关停车区

2

22

白果坝停车区

2

23

枝城停车区

宜昌分公司

2

24

宜昌北停车区

2

25

榔坪停车区(单边)

2

合计

50

本标段预算:****.00元,若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预算的,其投标资格将被否决。

工期(租赁期、到货期):租赁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到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到货,并完成“机器人”及其补能设施的安装调试工作。

2.3其他

运营维护期:自安装调试完毕后至租赁期满为止(期间“机器人”设备由乙方设施进行补能,出现设备故障乙方需无偿维修或更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至****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5.3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6. 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国展中心东塔湖北交投大厦28楼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武汉市****

联系人:徐雅洁、柯英

电话:027- ****、****

监管部门:点击登录查看综合部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

联系人:周伊

电话:****

异议渠道:投标人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须为拟投产品(移动补能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参与投标时,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或代理证明材料。

注: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制造商或代理商证明材料复印(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3年内(****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独立承担过1项移动充电设备供货或租赁服务项目的业绩。

注: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扫描)件,近3年以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日期为准。如果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④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⑤被列入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注:投标人应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六、 资格审查资料中(六) 投标人信誉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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