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院原同步录音录像设备损坏,为提升检察工作的规范化与信息化水平,满足案件办理中同步录音录像的业务需求,我院现对同步录音录像设备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2)项目名称:同步录音录像设备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及最高限价金额:5万元
(5)采购需求:海康威视DS-NB9604SNT-D(标配)/套装便携式审讯套装。
(6)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需具有相关业务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提交资料明细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函;
(4)机构简介及业绩、代表作品等相关材料。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证明资料。
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并用信封密封,同时在封面处标注报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根据报价情况和业绩优势等择优选定。
四、材料提交
报送资料截止时间:****下午18:00点前,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址: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