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2175.7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容美镇细柳城村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2.50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零售商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12175.77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4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75 | |||
起始价: | 14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挂牌结束时间: | **** |
宗地编号: | 10-29-088 | 宗地总面积: | 28008.8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容美镇细柳城村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28008.81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8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73 | |||
起始价: | 181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挂牌结束时间: | **** |
宗地编号: | 10-31-033 | 宗地总面积: | 20082.2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容美镇中村村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20082.26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4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74 | |||
起始价: | 244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挂牌结束时间: |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城镇住宅用地个人不参与竞买。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恩施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恩施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恩施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 08时30分 至 **** 16时00分;
10-29-088 号地块:**** 08时30分 至 **** 16时00分;
10-31-033 号地块:**** 08时30分 至 ****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有意竞买者,必须登录恩施州国有建设用地网使用权上交易系统注册、完善竞买人信息资料,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竞买。申请人可于****至****到恩施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竞买前,请认真阅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竞买步骤为: (一)办理湖北CA证书。未办理CA证书的有意竞买者,到恩施市金桂大道市民之家旁办理CA证书,联系电话:****。 (二)注册完善资料。有意竞买者须在****前,持CA证书登录恩施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要求完善资料(注册的信息必须真实、合法)。 (三)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有意竞买者须持办理竞买人CA数字证书与竞买人开设的农行账号绑定业务后,通过恩施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在****16时前,一次性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四)土地出让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价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齐出让价款的50%,余款一年内缴清,具体时间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执行。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起始时间为****8时30分,本次挂牌截止时间为****16时0分。 五、成交确定: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实行全程网上交易,设定有底价,以增价方式竞价,网上交易系统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果在使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在分清问题类型的同时,与下列有关工作人员联系: 土地交易业务咨询电话:****(徐先生) 开户单位:鹤峰县财政局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峰营业部 银行账号:****07237 开户行业务咨询电话:**** 开户银行2: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峰支行 银行账号:****010043 开户行业务咨询电话:**** 开户银行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峰支行 银行账号:******** 开户行业务咨询电话:**** 开户银行4:湖北鹤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发支行 银行账号:****36295 开户行业务咨询电话:**** 开户银行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峰支行 银行账号:******** 开户行业务咨询电话:**** 开户银行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峰支行 银行账号:**** 开户行业务咨询电话:****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出让地块为征地补偿后现状出让,土地出让以后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建规划及规划设计的有关要求。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恩施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公告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鹤峰县****
联 系 人:徐德高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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