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于都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于都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一 | 国家税务总局于都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1 | 项 | 本项目主要是指于都县**** | ****.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相关部门获准的备案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至 ****,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
方式:网上获取【网上获取方式:请各供应商将报名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信息(姓名、电话、邮箱)发送至代理邮箱:****@qq.com,代理机构收到报名邮件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赣州市****
五、开启
时间:****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赣州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响应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 2.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3.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4.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5.本项目编号为****/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赣州市****
联系方式:林欣格、刘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欣格、刘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