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招标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
一、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3业绩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有10台吊具下额定起重量40.5t及以上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的制造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面(能证明具体设备数量、额定起重量为40.5t及以上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和双方签字盖章页)”修改为:“3.3业绩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有10台吊具下额定起重量40t及以上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的制造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面(能证明具体设备数量、额定起重量为40t及以上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和双方签字盖章页)”。
二、删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交货期”中“计划开始交货日期”中的“****”内容。
三、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异议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同时要求提交书面的真实举证材料,否则不予受理。异议书及投诉书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内容,附件内容随本补遗通知一同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下载。
四、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更改为:****11时00分。
五、其余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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