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开展需要,现将2025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的田间试验、农户施肥调查等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服务工作公开询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清流肥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技术服务
二、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良好的信誉。
2.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此项任务的能力,能够提供正式发票。
3.具有承担福建省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经历和经验的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项目内容
1.设计并开展田间肥效试验1个,按照《关于印发<2025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田间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土肥〔2025〕7号)文件要求。
2.开展农户施肥调查110户,及区域施肥情况专题报告,化肥减量增效满意度调查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3.制作施肥建议卡3000份
4.编制清流县2025年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
四、报价要求
项目最高限价5万元人民币。
五、文件递交要求
(一)递交文件内容
1.报价函(报价含税);
2.参与单位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单位资质、服务承诺等情况说明;
4.承诺书,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公司及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任何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也从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参加采购活动前1年内,公司及其负责人没有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处于不良行为记录中。
5.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近五年内承担过福建省内化肥减量增效项目业绩1个及以上(含项目合同、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公司具备农业高级以上职称的工作人员1人及以上(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单位聘任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每月公司对公账户工资支付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寄件要求
递交文件需密封袋封口,密封袋封面写明“2025年清流县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和贵单位名称;密封袋封面和报价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三)寄件须知
报价单位务必将相关资料密封后于公告期限内寄(送)达我单位。
六、定标知会
在收到相关资料后,我局项目评审相关人员在7月16日上午9点30分在局会议室对报价技术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公告规定条件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确定中标技术单位。最低报价相同者超过1个,将按照抽签进行确定。中标技术单位在接到通知5个工作日内需签订服务合同,有关条款届时按合同规定执行。如参与报价的技术单位未接到我局通知,则表明我局未接受其方案和报价。
七、其他事项
1.公告期限:****至****。
2.寄件地址:清流县****
3.联系电话:****。
附件:报价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