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S35景泰至礼县**** | |||
项目类型 | 公路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监督机构 | 天水市交通运输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天水市交通运输局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260.000000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编制S35景泰至礼县**** |
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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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 | 260.000000万元 | 服务 | 查看详情 |
标段名称: GWFH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3-****30****-016013-0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具有编制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能力。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须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五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或“以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的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 2 项高速公路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业绩并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彩色扫描件)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 人,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之前在其投标人企业连续 6个月参加社保),且近 5 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或“以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的日期为准”)内担任过 1 项高速公路项目防洪影响评价项目负责人(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合同,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时,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证明文件)。 3.1.5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中被列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 ( http:****/ ) 中被列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凡在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公路建设市**** 标段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