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广告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
招标编号:****
招标物资:广告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
本招标项目为S14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TJ5项目经理部广告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使用地点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广告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27号令);
(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川红高速TJ5项目起讫桩号:K79+255-K93+800,线路全长14.545km。所经行政区域:红原县****
本次招标内容是针对点击登录查看所需广告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供应总数量见附表。实际制作批次、数量和安装时间根据使用项目的施工需求确定;投标人若中标后,需直接与S14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TJ5项目经理部签订广告标识标牌服务合同。招标广告标识标牌分为1个包件,招标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供货和结算的依据。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广告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
(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服务商需具备广告制作、安装相关资质;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需体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范围须包含广告设计、制作、安装或相关业务内容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承诺其提供的广告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服务完全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和服务要求中的所有指标。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足够的资金能力履行合同,特别是具备承担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垫资风险的能力。提供近两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新公司或注册不足两年的生产厂家,可提供注册至今的财务报表(如验资报告、银行资信证明等)。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实行先货后款且不低于100万元的垫资能力。
(4)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至今期间参与签订的与本项目类似的广告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服务合同;供货合同不少于2份;(注:可选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安装服务合同扫描件,两者之一即可)
(5)履约信用要求:良好,近3年内(2022-至今)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2家同类投标广告标识标牌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2024年度至今新注册成立的代理商或生产厂家可不提供)。
(6)生产能力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商)须具备满足本项目需求的生产场地、专业设备、技术人员和安装队伍,具备独立完成合同约定的广告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服务的能力。提供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场地证明(如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因本项目涉及高空广告标识牌服务作业,投标人需提供至少1名高空作业证(特种作业许可证)、配备安全管理人员1名(持安全管理证件(交安证或建安证))并至少有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
(7)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投标人公司注册所在地的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人名单;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不曾在与四川路桥各项目供货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四川路桥“不合格供方库”或“黑名单库”中。
(8)其他要求:①中标人必须自行完成标识标牌的核心制作及主体安装工作。主要制作工序(如切割、焊接、喷绘、组装等)及主体安装工程不得分包或转包。 如确需将非核心辅助工序(如运输、基础土建等)分包,须提前书面报请招标人审核备案,并承担分包商行为的全部责任。未经同意擅自分包或转包核心工序,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②变更生产场地/设备: 在供货过程中,如中标人需主要生产设备或核心生产场地发生变更,须提前书面报请招标人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收货或视为违约;③投标人须具备提供招标广告标识标牌相关延伸服务(如设计深化、现场测量、售后维护等)和跨地域的组织供应、协调安装能力;④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仅接受符合上述全部资格条件的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4.1获取方式:自 2025 年7月10日 0 时 00分至 2025年7 月 14日23时59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https:****)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S14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TJ5项目经理部广告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招标文件费(可简写)。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10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4.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1日 11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时间:2025年 7 月 21 日11:00时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6.2.1线上开标
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由投标人在线参加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蜀道集采平台自动生成开标记录并公开,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上同时发布。
7.2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
(1) 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
(2)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 伍元整(人民币¥ 50000 元),投标人应于 2025 年 7 月 20 日12时00分前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投标保证金川红TJ5项目(广告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招标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联系人:谢先生/彭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q.com 招标人地址:双流区****
监督电话:****
附件: 招标公告附表
2025年 7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