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来凤县人民政府批准,点击登录查看决定以拍卖出让 方式出让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3317.6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来凤县****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0< 容积率≤1.5 | 建筑密度(%): | ≤35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24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商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商业用地 | 3317.68平方米 | ||||
起始价: | 1181万元 | 保证金: | 265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或者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到点击登录查看811室、点击登录查看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 至**** 到点击登录查看811室、点击登录查看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10时00分在来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设置出让底价,不达底价不成交,溢价部分计入土地出让价款。允许以银行保函代替竞买保证金,在土地成交后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土地价款,竞买保证金若超出土地价款,超出部分转为地上资产价款。地上资产拍卖价款在签订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缴纳成交价的50%,余款在本年度内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资产转让合同分别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三胡乡人民政府与竞得人签订;
2、本次拍卖活动由点击登录查看组织实施;
3、土地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号:
(1)开户单位:来凤县****
(2)开户单位:来凤县财政局财政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凤凤翔支行,银行账号:1**** 5013 983;
(3)开户单位:来凤县****
(4)开户单位:来凤县财政局财政专户(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户行:湖北来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银行账号:8**** 7972 6;
(5)开户单位:来凤县财政局财政专户,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凤支行,银行账号:5****。
4、拍卖保证金缴纳账户及联系方式
(1)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2)电话:****
(3)银行账号:********
(4)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恩施临江支行
(5)公司地址:恩施市****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来凤县****点击登录查看811室)、恩施市****(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向浩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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