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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
施工标段补遗文件(02)
致: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该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进行如下更正:
原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3.1.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最低不低于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现更正为“3.1.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最低不低于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原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 2 家;(2)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3)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现更正为“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该条内容的真实性由项目业主在中标公示期间核实判定)中“(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最低不低于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按照各行业规定办理相关事宜。”; 现更正为(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最低不低于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按照各行业规定办理相关事宜。”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中“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 2 家;(2)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3)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并以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和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注:本项为单项选择。”;现更正为“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 / 资质,并以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和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序号 | 文件类型 | 文件名称 | 上传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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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技术标文件 | (招标)招标文件(修改最终版本).ZBJ | **** 15:03:56 |
2 | 其他文件 | 遂宁市****施工标段补遗文件(02).zip | **** 15:04: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