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7月至8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2 | 点击登录查看污水处理站全托管式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 采购需求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污水处理站全托管式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数量:3年一年一签每年预算48.3万元 采购需求功能或目标:1.污水处理站全领域托管 需满足的要求:1.污水处理站全领域托管,即自各科室医疗污水流入污水处理站至污水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处理管道的全程; 2.按季度提供第三方大气污水站周界无组织废气、污水出口水质(常规12项)检测报告。 3.全托管运营工作要求及约定:3.1.托管后经医院各部门在开展诊疗工作过程产生的污水流入污水处理站后必须严格进行消毒消杀,严禁偷工减料为减少成本故意减少消毒药物,导致消毒不彻底。被环保相关部门抽样检验,指标超标的由托管公司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并对存在问题进行及时妥善整改,同时解除托管合作。 3.2.我单位会不定期对污水处理站进行督查,发现问题时下达整改意见书,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将进行经济处罚(用于整改工作)并提交环保部门处理,若情节严重,除予以解除托管合同外,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3.必须按照污水规范要求操作,如因操作失误使污水处理站出现不合格项,造成的损失由托管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操作失误导致污水处理不达标,或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造成相关部门罚款,由托管公司负责承担全部责任和相关罚款。 3.4.托管公司在运营期间,必须严格按污水处理站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并保证人身安全。如果在合同期内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完全由托管公司负责。 3.5.在院方水质、水量符合设计要求下,托管公司必须无条件随院方生产安排情况及时处理污水,并确保达标。 3.6.污水处理站的运行日志、监测记录、维修记录、固体废弃物处理台帐、污水排放记录表等必须由托管公司详实纪录并妥善保存,在解除合同之后,完整移交给院方。在运营期内,托管公司有义务配合做好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提供相关材料。 3.7.托管公司工作人员进入医院的相关证件由院方办理,托管公司提供所需材料。托管公司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院方管理人员的监督。并且要保护好站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消防设施及保持周边环境卫生。 3.8.水样分析每月一次,托管公司每月提供水样分析报告一份给院方存档。 3.9.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托管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有效清理(特殊情况及时清理),并按环保部门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10.如出水水质不达标,托管公司应先通知院方,需要维修设备时,则按环保部门要求申报同意后进行维修作业,费用由托管公司承担。 3.11.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在合同中约定。 4.需提供托管单位的相关专业资 | 144.900000 | 2025年08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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