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罗高速公路豫冀省界至原阳段桥梁支座专项检查检测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安罗高速公路豫冀省界至原阳段桥梁支座专项检查检测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活动。
1.1项目名称:安罗高速公路豫冀省界至原阳段桥梁支座专项检查检测服务;
1.2项目概况: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是《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调整规划(2016-2030)》中12条南北纵向通道之一,北接河北省规划的清苑至魏县****
1.3招标范围:安罗高速公路豫冀省界至原阳段桥梁支座专项检查检测服务。
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检测完成。
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条例和标准。
1.6安全目标:确保不发生有人员伤亡的安全责任事故。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
标段划分 | 对应的施工标段 | 主要桥梁情况 |
ZZJC-1 | 含ALSG-1、ALSG-2标范围内的支座 | 卫河特大桥;善堂枢纽主线跨台辉高速桥;善堂枢纽匝道桥。 |
ZZJC-2 | 含ALSG-3、ALSG-4标范围内的支座 | 东付庄桩板式结构(12×8m、8×8m);王楼枢纽主线跨菏宝高速桥;王楼枢纽匝道跨菏宝高速桥;S311分离式立交。 |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供应商应进入“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www.ttiis.cn)”中的试验检测机构企业名录,且供应商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提供查询截图)。
2.2 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个高速公路桥梁检测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的扫描件(需包含服务范围、合同时间和签字盖章页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2.3 项目负责人要求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有效资格证书,与供应商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4 财务要求
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的成立时间晚于以上规定年份的,按已有年份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报表。
2.5 信誉要求
2.5.1供应商自****以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状态(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5.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自****以来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5.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供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证明,查询日期为询比公告发布日之后,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须完整填写被执行人姓名/名称及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证明。
2.6其他要求
2.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结果(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查询日期为询比公告发布日之后。
2.6.2供应商应满足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23年第9号令第三十四条检测机构在同一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标段中不得同时接受建设、监理、施工等多方的质量检测委托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6.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对于供应商2.5.3、2.6.1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符合要求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1供应商请于****至****,每天00:00-23:59(北京时间),使用企业账号登录“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https://www.hnitp.com)”下载电子询比釆购文件(首次登陆须完成注册)。
3.2具体操作:进入“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https://www.hnitp.com)”供应商登录,点击【招采服务平台】-【招标采购】(页面跳转)【采购业务】-【采购公告】,查询项目公告信息点击“我要参加”(报名多标段的需要选择相应标段参与);具体操作详见“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网站—业务指南—参考供应商操作指南”。
3.3供应商在下载询比釆购文件时,须向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缴纳平台服务费300元,售后不退。在询比釆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即可获得下载询比釆购文件的权限。平台服务费发票由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出具,供应商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发票管理”进行平台服务费开票申请。
3.4供应商获取询比釆购文件后,请到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网站—业务指南—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CA在线办理指南—办理CA密钥(请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考虑CA办理周期)。
3.5供应商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询比采购文件费。询比采购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份,售后不退。文件费汇至以下账户:汇款时须注明:TC****+文件费,本次购买询比采购文件只接受银行转账(公对公转账),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文件费,不允许以个人账户转账,购买询比采购文件账号及开户行如下:
户 名:点击登录查看河南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水支行
账 号:********
账户银行联行号:****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14时30分。
4.2开标地点: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远程开标室(郑州市****
4.3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响应报价端口随着询比报价一并上传,至响应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4.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供应商应在询比釆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电子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如有)、答疑澄清等;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
4.5具体事宜详见“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网站—业务指南—供应商操作指南”。
本次询比公告在《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除上述网络平台外,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或转载的以我公司为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信息,转载均无效。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河南省延津县安罗高速延津东收费站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北京市****
执行机构:点击登录查看河南分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
联 系 人:金童、吴渝航
电 话:****、0371-****
监督单位: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纪检监察部
地 址:河南省安阳市****
联 系 人:于凯东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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