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发出“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后,收到原成交供应商《关于请求取消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的书面报告》。采购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下一候选人“西宁优润瑞商贸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188.073万元。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西宁市****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青海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
联系人:韩花
监督投诉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