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新站区****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新站区****补疑2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8.1.8 | 履约保证金 | (5)其他要求:/。 |
修改为: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8.1.8 | 履约保证金 | (5) 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鼓励以电子保函形式递交履约保证金。 ②投标人采用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
2、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3.7.4 | 异常低价评审 | □不执行 √执行,异常低价规定指标:80%,具体见附件4。 异常低价:不低于 元。 |
修改为: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3.7.4 | 异常低价评审 | □不执行 √执行,异常低价规定指标:80%,具体见附件4。 异常低价:不低于 ****.33 元。 |
3、 第三章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标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 审标准 | 未出现异常情形 | 不同投标人未出现使用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进行投标的情形。 |
修改为: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 审标准 | 未出现异常情形 | 不同投标人未出现下列投标的情形: (1)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2)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3)投标人联系人或联系号码相同。 |
4、 第三章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 审标准 | 未出现异常情形 | 不同投标人未出现使用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进行投标或使用相同加密锁号的造价软件的情形。 |
修改为: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 审标准 | 未出现异常情形 | 不同投标人未出现下列投标的情形: (1) 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2)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3)投标人联系人或联系号码相同。 (4)造价软件加密锁号相同。 |
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序号 | 条目号 | 信息或数据 |
15 | 12.4.1 | 注:如承包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电子保函等方式”提交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则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招标人应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100% |
18 | 15.3.1 | 注:(1)采用电子保函的,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保函”栏目查看 《合肥市(信易贷)电子保函平台工程质量保函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内容办理。 (2)以现金形式提交质量保证金的(含从工程款中以扣留方式提交的),同时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
修改为:
序号 | 条目号 | 信息或数据 |
15 | 12.4.1 | 注:(1)如承包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电子保函等方式”提交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则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招标人应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100%; (2)以现金形式提交质量保证金的(含从工程款中以扣留方式提交的),同时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本项目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提交质量保证金。 |
18 | 15.3.1 | 注:(1)采用电子保函的,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保函”栏目查看 《合肥市(信易贷)电子保函平台工程质量保函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内容办理; (2)以现金形式提交质量保证金的(含从工程款中以扣留方式提交的),同时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本项目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提交质量保证金。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合肥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合肥市****
联系人:王超
联系方式:****
****
原项目名称:新站区****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新站区****补疑1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 | 相关政策要求 | (4)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按照《关于优化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 |
修改为:
10.3 | 相关政策要求 | (4)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按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 |
2、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
13 | 12.2.1 |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签订金额(扣除暂列金)的10%。 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且主要施工人员及机械进场,具备开工条件后发布开工令28日内一次性支付预付价款。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从支付第1次进度款时开始扣回,分4次等额扣回。 |
修改为:
13 | 12.2.1 |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签订金额(扣除暂列金)的10%。 预付款支付期限: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建设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最终付款时间以上述条件最迟时间为准)。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从支付第1次进度款时开始扣回,分4次等额扣回。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合肥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合肥市****
联系人:王超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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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https://ggzy.hefei.gov.cn/jyxx/002001/****/****/c97a2b85-815a-422d-a7ec-072c72746e36.html?ztbtab=****&biaoduanguid=d09a3ca3-ee7a-4b80-8167-a55433a7e568#time=****-18D